第八十四章
作者有話要說:老實說我對法律這方麵的知識都挺陌生的,被逮捕以後的羈押期多久我也不知道,朋友說最多七個月,我就寫了七個月,然後被讀者指出錯誤了,我也不知道這種案子應該是多久,就把上一章最後的開庭時間改成了三個月涉及到法律方麵的時候全部都是跟學民法的同學谘詢的,有什麽錯誤歡迎大家指出
向青天酒駕開車撞人逃逸致人死亡,被抓捕後還試圖狡賴推脫,讓其母親幫忙做偽證,此事已然見報,社會影響惡劣,法官判他有期徒刑十年,賠償死者家屬三十八萬餘元。而向母由於犯了偽證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而葉佳文事前並不知道向青天會酒駕、向青天有駕照且葉佳文的車沒有任何安全隱患,故他在本案中無過錯,不需要承擔任何刑事責任和賠償責任。
法院宣判的時候,向青天和向母的臉色當場就變了,向青天痛哭流涕,扒著護欄不肯離開法庭,向母差點昏過去,被公務人員連摻帶拉的扯了出去。
走出法院的時候,向青雲的心情和步伐都很沉重。對於母親和弟弟,他的感情很複雜,他一直想和他們處好關係,從小他爸媽就偏心向青天,所以為了取悅母親,於是他也沒有少討好弟弟。當他長大了,開始自己為人父母,回首過往,隻覺不堪回首。母親和弟弟被判刑,他心裏很難過,卻又有種鬆了口氣的感覺,卻為這鬆掉的一口氣感到悲哀。
在審判結果出來之前,向父一直呆在縣城裏盯著劉莎,從前劉莎和向青天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現在丈夫被關起來了,換成公公上陣,繼續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劉莎是決計不肯被向青天拖累的,她一聽說向青天出事,立刻開始盤算著把家裏的錢都轉到娘家去,絕不為向青天賠一分錢,向青天一家門在她眼裏都是自己死還要拖她下水的惡人;而在向家父母眼裏,劉莎則是天大的惡媳婦,不遵守三從四德也就罷了,平時又不孝順老人,還敢嫌棄自己丈夫的不是,如果不是她成天鬧向青天,向青天能去s市?不去s市,能撞了人坐牢?現在丈夫要坐牢要賠錢,她不想辦法幫忙,然還想拿向青天的錢跑路?說到底,這一連串的事情最後全部都可以歸咎道劉莎的頭上,她還一點不愧疚,這天底下怎麽會有如此壞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