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岱山湖疑案

第一百八十四章 補充

“首先是案發現場。鑒於現場的血腥程度,這裏我隻做簡要概述。我們發現宋先生的屍體時,發現他眼睛睜得老大,顯然臨死前受到了驚嚇。他的胸口插著一根鋼筋,這跟鋼筋原先就在雜物房裏,據此可以推測凶手是**犯罪,他在與宋先生爭吵的過程中臨時起了殺意,於是抄起房間的鋼筋,將對方刺死。由此可見,凶手的作案動機仍與第一起案件有關,為此我作出兩個假設:一是凶手懷疑宋先生竊取了鑽石;二是凶手害怕宋先生揭發他,因為前者極有可能掌握他的某些秘密。在任意一種動機的驅使下,凶手隻身一人來到雜物房,將手無寸鐵的宋先生殺害。這也符合他凶殘的秉性。”說完,我深吸一口煙,接著說:“至於謀殺案發生的時間,我打算留到最後解答——算了,還是簡單提一提吧。根據一般人的邏輯,凶手應該是趁停電這段時間作案,而停電大概發生在七點三十至七點四十五這十五分鍾內。此外,這個假設還必須滿足一個條件:這段時間必須有人在雜物房裏且與宋先生發生了爭吵。而據我所知,滿足這個條件的人貌似還沒有……”我習慣性地環顧四周。

客人們麵麵相覷,而後兀自低下頭。

“——這也是本案的一大特點:滿足所給條件的人寥寥無幾。可是,這並不代表我不知道答案。就像我舉過的例子,有些數學題的答案與所給的條件毫不相幹,那些條件充其量是出題者用來迷惑人的手段,真正有用的條件往往就那麽幾個……小朋友,你覺得我說的對不?”我朝男孩眨眨眼,他迅速躲開我的逼視。“再來看看凶手的作案手法。結合兩起謀殺案可以發現他很好地利用了供電房:先是拔掉電線,讓我上樓去接;其後把陳先生的熱得快接到總電路上引起旅館停電。不得不承認,凶手充分利用了周圍的條件,為其殺人行凶爭取了時間。他是一個善於觀察、行事果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