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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遊仙兒·茵兒急病

縣裏閑人的嘴上向來飛速,前天才審了案子,不出第三日午後,這樁案子便沸沸揚揚地傳了開。

原來早在雲縣令上任之前,這送子神便已存在,據鬼麵人的呈堂證供,他們隻是一夥略懂唬人之法的漁夫,偶然發現了好機會,便占據後山古廟,以此行騙。

官差在枯井下搜到女童屍骨近百具,有的剛扔下去便摔斷了骨頭,有的卻未能立刻咽氣,在井壁拚命抓撓,指甲皆翻起。官差們皆不忍細看,連見慣了屍身的仵作都忍不住拭淚。

此案水落石出,雲縣令一聲令下,眾多屍首一並好生安葬,而因迷信殺人者,判償命。縣內眾多害命的婦人竟渾然不覺自己犯了十惡重罪,直至被衙役從家中押走時才嚎啕大哭。

本朝沿用曆朝律令,除卻戰亂、欽犯等情況之外,縣令需向京城遞一封文書,批下來才方能斬首,何況是如此大案。

至第十日,一騎行色匆匆,飛快入京城門,這封文書被刑部尚書親自閱過,再傳過,立刻震驚了整個朝廷。

——小小一個天水縣竟發生如此大案,多年來婦人弑親、天師謀財,牽扯人犯無數,大理寺亦皆為之震動,經刑部尚書之手,這文書終於傳到了當今聖上的耳朵裏。

皇上細聞此案,二話不說同意問斬,還留意問了句雲縣令的名姓、何時科舉、入仕經曆,要他審完此案,來京麵聖來。

雲縣令拜謝朝廷來使,久久不能淡定,臨行前整整兩日沒睡好覺。

至於吳婉案也終於塵埃落定,林嫂因迷信殺人,與眾多婦人一並收押問斬。此婦能言善辯,欲在公堂開脫,被雲縣令輕飄飄一句話噎得啞口無言——正如他當時所推測,那海棠花紋是人犯無意間留下的壓痕,殺人當夜,林嫂用那戴鐲子的手狠狠壓住吳婉的手腕,導致留下壓痕,久久不能消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