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後,我帶著老王去找黃爺,黃爺聽說了之後,笑嘻嘻給我指路,讓我明天跟著他一起去要飯,正好這也是他的副業,幫我這個忙,也算是幫他自己。
於是第二天一早,我跟著黃爺,背著一個帆布袋,真的是挨家挨戶去要飯,不,要米!
那天之後,我算是又學到了一門手藝,當時就想著,真要是哪天混不下去,還能要飯!
要飯這活兒,說起來簡單,可實際上不是誰都做的,這事兒不是說你扮個乞丐模樣就能夠要到東西,都是有講究的,而且還分幾種要法!
黃爺教我的要法就分文要和武要兩種,文要就是講究不卑不亢,人要懂事兒,不能真跟路邊乞丐那樣,要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要會見了男的叫哥喊爺,見了女的喊姐喊姨,要麽就說:生活落難,就給一把米,吃完我就走,絕不給您添麻煩!
至於武要,現在不流行這個,當時比較流行,有分釘頭,柱頭等等。
釘頭就是要飯的時候,手上拿著鐵錘砸自己頭,是真的砸那種,直接見血,這種情況一般被要的人家怕惹麻煩,多少都會給一點。
至於柱頭等等都是方式不同,其實內容全大同小異,沒啥分別,但跟這次我和黃爺做的事兒沒關係。
黃爺在洋浦顯然也是能人,我跟他早上出發,要飯要到下午,百家米就給要完了,一家不落下,八爺還專門派人跟著我們,似乎生怕我們偷奸耍滑。
下午我去酒店給八爺送米,可是昨天帶我來的人,卻說八爺不在,帶我上車去了另外的地方。
八爺的人這次帶我來的,是洋浦城外的一個小平房,地方挺大,還帶著院子,周圍沒什麽人家,我有點搞不懂八爺放著好好地酒店不住,跑這荒郊野外幹啥來了。
等我進院子,到了屋門前,還沒來得敲門,結果聽到裏麵傳來一陣金屬打擊聲音,當時就頓住了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