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英雄
林青其實不喜歡西裝,總覺得它太過束縛。但有用的時候,林青也不在意端端正正的穿著它。
從外表看,林青不像記者,反而像那種無所事事的大家少爺。
林青在北都。
一九三七年,那是改變華夏的一年。這裏,發生了震驚中外的大事。林青想著,自己既然到了,哪怕不能免除那件大事,也不能叫鬼、子的陰謀詭計得逞。林青之所以豁出命去發了那麽多危險的新聞,就是為了名氣。林青的名氣越大,關注他的人就越多,相信他的人就越多。
按理說林青是第一次來北都,也許會無所適從,不過可喜的是,無論故事怎麽變化,北都沒有變。
第一次遊戲的時候,林青作為展雲飛在北都呆了好一段時間,將北都的大街小巷都摸了一遍。這次來的時候,林青驚喜的發現北都幾乎沒有變化,因著這個原因,林青在北都如魚得水。
喵大人不喜歡虛幻的空間,一隻貓孤零零的呆在誰也不知道的黑暗中,那是一種何等可怕的情景。習慣了熱鬧,習慣了有人寵愛,她怎麽願意回去?喵大人愛上了和林青一起的日子。作為寵物,她高興的時候可以要求林青買魚幹吃,不高興的時候可以伸出爪子撓人,無聊的時候還能看戲,與林青在一起的日子,永遠不用擔心平淡無聊。
喵大人最常在的地方,是林青的口袋。不過鑒於今天林青穿的是西裝,喵大人就趴在林青手掌中了。沒辦法,西裝的小口袋完全不是貓住的,太坑貓了,她寧願呆在手心當玩具。
“喵大人,要不要趴在我肩上?”林青西裝革履的在鬼、子控製的地方走了一圈,然後來到華夏控製的區域。林青要去的地方,是軍營。在曆史中,林青看到的是一場慘烈的戰爭,大多數為國盡忠流血的人,甚至連墓碑都沒有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