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氏見街上越發熱鬧,叫嚷也越來越大聲。
她就是把幼娘的名聲在街坊鄰裏間搞臭,讓她在這兒混不下去。
隻有這樣才能化解她此刻內心的鬱悶。
“誒,你們都不知道,這女人可不檢點,家裏的女娃都不知道是跟誰家男人生的野種!回到家說是哪兒撿來的,誰信呐!街坊鄰裏可都要防著些,別被她的外表所迷惑。”
幼娘一聽,眼淚奪眶而出。
小婉是她的軟肋,是她不敢見人的傷疤。
不就是發個善心嗎,眼看著一個女娃放在寺廟門口沒人管,自己抱回家救一條命怎麽了?
怎麽就變成了不檢點的女人?
同樣的話,落在小婉的耳中一樣刺痛,小姑娘其實什麽都懂,隻是裝作沒聽到,躲在娘親身後,不敢見人。
小姑娘也在想,自己到底是不是野種?是不是自己害得娘親總遭人唾棄?
這絕對是個大新聞,朱家媳婦兒看著漂亮,沒想到背地裏竟然敢這種事情?
在這個被禮儀教條封閉的年代裏,女子要是偷男人,可是要被抓了浸豬籠的。
更何況現在連女兒都有了!
就算是沒有確認的事,隻要被人這麽一傳,小幼娘在三水縣是待不下去了。
“這話可不能亂說!我看幼娘不似那樣的人。”
一位鄰居嬸嬸小聲說著。
劉氏聽罷,竭力反駁:“你們是不知道,當初那朱遊是一貧如洗,家裏沒有一個像樣的物件,要不是這女人不知檢點,在咱們村都沒人要,怎麽能便宜了朱遊那小子?現在朱遊是發達了,這女人卻是翻臉不認人,娘家人過得那麽苦,一概是不管的。”
幼娘管不管娘家人,這事兒沒人關心。
但幼娘和那女娃的身份突然變得不明不白,鄰裏之間像是發現了新大陸一樣,相互間議論,都是十分好奇。
鄰裏之間總有那些善妒的,聽了此事,也不論真假,三三兩兩聚在一起說著推波助瀾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