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我之所以被成為天才隻不過是因為我12歲就上了大學,而我之所以能在12歲上大學,隻不過是因為我有Photographic memory,攝像記憶,這讓我上學讀書象吃蛋糕一樣容易。我知道自己不笨,可也不是什麽天才。但是我的家人不這麽想,癩痢頭的兒子也是自己的好,何況我這麽個人見人愛的聰明寶寶。爸爸媽媽都認為我聰明絕頂(當然沒有“絕”了頂,我的頭發又黑又密,好得不得了。),弟弟小小的,認為我是天下第一聰明人。因為有了這麽一項天賦(注意,隻是天賦,不是天才)我上學的時候從來不肯用功,隻到考試前翻翻書,就能拿很高的分兒。其實是因為懶,可是弟弟看在眼裏卻對我更加佩服的尺足加三。
我當然知道自己是有多少斤兩,卻不想讓我的爸爸媽媽弟弟對我太過幻滅。所以在我十七歲拿到計算機和生化雙學位之後,我決定遠渡重洋,離他們遠一點,不是說距離產生美嗎?
頂著天才少年的帽子,拿著最熱門的兩個學位,TOFEL,GRE又都考到將近滿分,我輕而易舉的拿到了七八個大學的Offers。去哪個大學好哪?太有名的大學不行,象MIT,有人八年拿不下一個博士學位;沒名的當然更不行;地處太繁華的不行,象紐約,老媽根本不讓我去,說不安全;地處偏僻的也不行,紐芬蘭,還是饒了我吧。千挑萬選,最後選中了加拿大的M大學生化製藥。
我的指導教授Dr. Robert Queen 是個五十多歲的老頭,手下有十五六個學生,居然有一大半是中國人。其中包括三個博士後,六個博士研究生,其餘的是碩士生(包括我),當然我又是最小的一個。
第一天去見導師,老頭兒說了兩車子的話,大意就是他對我的期望很大,希望我能和師兄師姐們好好相處,最好能讀完碩士讀博士,如果可能接著在幹幾年博士後什麽的,好把我有限的一生(路漫漫其修遠兮——)奉獻給他的實驗室。然後他交代了我將要做的課題,又給了我幾篇文章,讓我回去慢慢看,有什麽不懂的,找他或是找楊盛林都可以。因為楊的課題和我的有些接近,而且他的博士已經念到第三年。我畢恭畢敬地答應著,出去找楊盛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