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種的不道德的文學應該稱作不端方的文學,其中可以分作三類。(一)是自然的,在古代社會上的禮儀不很整飭的時候,言語很是率真放任,在文學裏也就留下痕跡,正如現在鄉下人的粗鄙的話在他的背景裏實在隻是放誕,並沒有什麽故意的挑撥。(二)是反動的,禁欲主義或偽善的清淨思想盛行之後,常有反動的趨勢,大抵傾向於**的描寫,因以反抗舊潮流的威嚴,如文藝複興期的法意各國的一派小說,英國王政複古時代的戲曲,可以算作這類的代表。(三)是非意識的,這一類文學的發生並不限於時代及境地,乃出於人性的本然,雖不是端方的而也並非不嚴肅的,雖不是勸善的而也並非誨**的;所有自然派的小說與頹廢派的著作,大抵屬於此類。據“精神分析”的學說,人間的精神活動無不以〔廣義的〕性欲為中心,即在嬰孩時代也有他的性的生活,其中主動的重要分子便是他苦(Sadistic)自苦(Masochistic)展覽(Exhibitionistic)與窺(Voyeuristic)的本能。這些本能得到相當的發達與滿足,便造成平常的幸福的性的生活之基礎,又因了升華作用而成為藝術與學問的根本;倘若因迫壓而致蘊積不發,便會變成病的性欲,即所謂色情狂了。這色情在藝術上的表現,本來也是由於迫壓,因為這些要求在現代文明——或好或壞——底下,常難得十分滿足的機會,所以非意識的噴發出來,無論是高尚優美的抒情詩,或是不端方的(即猥褻的)小說,其動機仍是一樣;講到這裏我們不得不承認那色情狂的著作也同屬在這一類,但我們要辨明他是病的,與平常的文學不同,正如狂人與常人的不同,雖然這交界點的區畫是很難的。莫台耳說,“亞普劉思(Apuleius)彼得洛紐思(Petronius)戈諦亞(Gautier)或左拉(Zola)等人的展覽性,不但不損傷而且有時反增加他們著作的藝術的價值。”我們可以說《紅樓夢》也如此,但有些中國的“**書”卻都是色情狂的了。猥褻隻是端方的對麵,並不妨害藝術的價值,天才的精神狀態也本是異常的,然而在變態心理的中線以外的人與著作則不能不以狂論。但是色情狂的文學也隻是狂的病的,不是不道德的,至於不端方的非即不道德,那自然是不必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