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座主城的軍事力量大致分兩類:
鎮守城邦的王爵部隊——「家徽旗」。
斬除迷霧以及棘手事件的遊騎兵——「黑鬥篷」。
前者屬於城主私兵、後者隸屬帝國軍部。
沒錯,城市警衛隊雖然配備武裝,卻不屬於軍事力量。
他們是城市日常秩序的維護者。
他們是「黃袍子」。
他們是出身貧民窟的流氓、地痞、惡棍、無賴。
沒錯,他們是城主認證、名符其實的烏合之眾。
在軍事力量眼中、在平民百姓眼中,他們就是廢物和混蛋。
但誰也沒有想到。
「烏合之眾」中竟有如此高手。
城市警衛隊第三營的隊長,大大咧咧地站在兩支精銳騎兵的中間,依舊是一臉的痞氣。
「你們怎麽都不說話了,別擔心,這個修路錢我出。」
「所以,事到如今你還不承認師承武鬥大宗師?」馬首坐在馬上,雙手扶在馬鞍上,剛才那一瞬間,所有的馬都因為驚嚇人立而起,隻有他除外。如果他的坐騎不是一匹鐵馬,那麽肯定經曆過無數次遠比地震還要誇張的事情。
「這不是今晚的重點。重點是,兩支人馬聚眾鬥毆,身為城市警衛隊不得不管。」隊長說道。
這句話若是從其他黃袍子口中而出,必然是一句笑話。但是地上的那個大坑,證明此刻說話之人,確有這等實力。
「那你想怎麽管?」馬首問。
「很簡單。大部隊各回各家,留幾個厲害的跟我走,讓我請你們喝一杯花酒。」隊長說。
「在場一百多人、一百多把刀,僅靠你的一張嘴就要解散,憑什麽?」馬耳對眼前之人的印象不好,腿碎大地這種事也隻能糊弄一下普通小兵,對自己而言,五刀內就能把這人削成四肢盡失的人棍。
「就憑,我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誰。以及……」隊長慢慢踱步起來,每走一步,地上就會陷下去一個深深的腳印,好似滾燙的鐵壓進蠟做的模胚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