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流河女屍有進展嗎?”打電話的是劉法醫,他說道,“屍體大腿以下有拖擦傷,腋下有指印,和四月十二號的死者痕跡相同,死者是被迷暈拖拽推進河裏。”
“已經找到了案發現場,有拖痕,符合你說的這個情況,”
除了第二起案件沒有拖擦傷,第一起和第三起均有不同程度的擦傷。
案發現場是西流河附近的西宮路,路邊找到了死者的電瓶車。可惜,這段路沒有監控。
秦峰打道回府,開會整理證據,說道:“可以並案偵查了,小王,乙醚來源查的怎麽樣?”
“在江城能接觸到乙醚的單位,還有能接觸到的人名單都在這裏麵。”
電腦被推過來,秦峰看到上萬個對象,掐了眉心。
“根據拖擦傷來看,凶手力氣不大,身體瘦弱或者年紀不大。”秦峰莫名想到今天在學校見到的那個男孩,略一沉,“第二起案件,凶手選擇的是割頸,動脈血管被割斷血液會噴濺,他在慌亂中拿衣服堵住傷口,凶手對人體構造不清楚。”秦峰拿起死者照片,“不然不會犯這麽低級的錯誤。”
“那範圍小多了,直接排除醫生。”
“凶手年紀在十六歲以上,具有反偵察能力,能接觸到乙醚,有交通工具,但不是汽車。”秦峰站起來,“案發現場沒有攝像頭,附近總有,查吧。”
“為什麽有十六歲這個年紀界限?”
座機電話鈴響起,小王接通,隨即把電話遞給秦峰:“你的電話。”嘴型示意,“局長。”
秦峰接通。
“來我辦公室,Z省有棘手的案子,Z省廳的人想和你見一麵。”
“我知道了。”
掛斷電話,秦峰說道:“從凶手的動機來看,這幾個案件的共同點是受害人道德敗壞,除了第一個受害人陳勇,其餘人都是陋習,卻也不觸犯法律。四月十二號的受害人陳勇,三十二歲,地痞流氓。在案犯前一天,他砸了一家燒烤店打傷店主。十月六號受害的男孩叫董思哲,十歲,在案發前一周,他把一個女孩從公交站台推下去,導致女孩差點喪命,被人拍成視頻傳上網,董思哲被殺後還有一部分人在罵。四月三號的案件,受害人公交車上倚老賣老欺負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