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羅格。”
“性別。”
“你們看不出來嗎?”
“年齡。”
“二十四。”
“職業。”
“暫無。”
“無業遊民?”
“我隻是辭了工作而已。”
羅格和林清憶被帶到警局錄口供,主要原因是因為被綁架的導購員聽到了林清憶和西裝男的對話,跟警察說林清憶和劫匪認識,這麽一說,問題就大條了,兩人死活出不去警局。
另一個房間內,氣氛完全不同。
負責審問的小警察給林清憶端茶倒水,忙前忙後,要不是林清憶拒絕,小警察可能就要給偶像捏肩了。
這時候,一個老警員推門進來,照著小警察的後腦勺就是一拍:“你幹嘛呢,搖頭尾巴晃的,我不是叫你審問她的嗎?!”
“審問?”小警察聲音比老警察還要高:“你知道她是誰嗎,還審問?!”
老警察道:“就算是國家英雄,也要走必要的流程,懂不懂!她是誰?”
林清憶說:“我叫林清憶。”
老警察直截了當的道:“不認識。”
小警察拽了老警察一把:“哎呀,她真是民族英雄,剛為國爭光來著!”小警察又轉過來衝林清憶嘿嘿一笑:“偶像,您稍等啊,水快熱了,咖啡馬上就好。”
說完,小警察一溜煙就推門出去,留下老警察一臉費解:“你……你是名人?”
“算是吧,有點名氣。”
“你做什麽的,演員?”老警察拉過椅子,坐了下來。
“電競選手。”
“玩遊戲的?”老警察不以為然的哼了一聲:“你家裏知道你幹這個麽?”
“他們跟你的態度一樣。”
“年輕人,玩遊戲終究不是正途,玩遊戲能給國家帶來創收嗎,你想想。所以說,還是做點別的吧,玩能玩出什麽名堂來。”老警察可能是見林清憶挺老實的模樣,倒也沒審問她,反倒認真的說教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