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了陳萬合和陳母後,陳北征牽著林婉兒的手漫步走在鎮上的街道上,宛如一對現代情侶。
要知道,在明清時代,女子對自己的貞潔是十分看重的,但凡有了肌膚之親那基本婚事就是定下了,若是被強迫的,那當頭撞死的都不在少數。
陳北征到是沒想那麽多,在他的思維中,他和林婉兒此時的關係就是懵懵懂懂的愛情,甚至連愛情都算不上,用現代化的詞來說就是處朋友而已。
月光皎潔,如同明燈一般照耀在鳳鳴鎮的街道上,顯得頗有一番意境,隨著晚風輕輕吹過,陳北征和林婉兒兩人都不由自主的哆嗦了一下後,身子也靠的更緊湊了。
“你披上吧,晚上有點涼了。”陳北征很自然的脫去自己的麒麟服披在林婉兒的肩上。
林婉兒經過跟陳北征幾天的接觸,也熟悉了不少,覺得陳北征是個很有俠氣的男兒,隻是平時表現的比較羞澀而已。
“陳大哥,你就打算這麽一直賣水果當個小販嗎?”林婉兒挽發一笑扭頭衝著陳北征問道。
陳北征裹著肩膀大大咧咧的說道:“賣水果不好嗎,我還不是養活了你和林叔叔,我覺得挺好的,別的事我也怕我幹不好。”
“家父是九鎮督軍,在遼東九鎮獨掌生殺大權,你又是家中長子,如果從軍或者從官,那豈不是前途似錦?哪怕是隨便找個部隊當差也要比走街串巷的賣水果強吧。”林婉兒意識到自己說的話有些太直接了,有些尷尬的補充道:“我不是看不起陳大哥,隻是覺得陳大哥這樣的英雄人物不應該當個水果小販。”
陳北征也不惱火,順著話茬回道:“那依你來看,我這樣的英雄人物應該做什麽?”
“我覺得應該向我大哥和我父親一樣,報效朝廷,匡扶正義,誅殺閹黨走狗,還大明百姓太平。”林婉兒性格溫和,平時說話都輕聲輕氣的,唯獨提起閹黨兩字來,那是恨的牙都癢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