況鍾回到了屋內,屏退所有人,他湊在燈下仔細翻看著案件的全部:
洪武十八年正月,錢熾的長子錢前隨家丁錢殷去賞花燈,因人流擁擠,錢殷一個沒留神,大少爺錢前沒了蹤影,他在那裏找了許久都沒有發現,隻好回到府中稟報錢熾。
錢熾又急又怒,一邊報官,一邊派出人手全城搜尋,一無所獲。
三月,次子錢高害了一場疾病,由家丁錢賞駕車,帶著二少爺前去醫館看病。
可是當晚直到日落,也不見馬車回府。錢熾生怕二兒子再有什麽意外,急忙打發人去找,卻一無所獲,下人錢賞也不知所蹤。錢家人一直懷疑,是錢賞擄走了二少爺。遂報官,官府也曾查找過錢賞的下落,一無所獲。
五月,長女錢緋由其母劉藝帶出門去。進入城東程記首飾店的時候,忙於挑選金飾,丟失了孩子。
錢熾得知消息後,第三次報官。
從舊案的涉案人供狀來看,當時官府也的確曾盡心處理此案,雖然很可能是看在了錢熾給的銀兩份兒上。但是錢賞這樣的重要涉案人不知所蹤,案情也一度陷入了僵局之中。
說是一年之內,但從案發時間來看,不過短短五個月,錢熾的兩子一女便全都失了蹤。
等況鍾細細看完這些,天都快亮了。
此時,門外有人敲門:“況鍾賢侄。”
況鍾說了聲:“張叔,快進來吧。”
張讚推開門便說道:“況鍾,我連夜找到了一個老捕快,此人二十年前,曾在縣衙任職,對此案依稀有印象。”
況鍾一夜沒有合眼,聽到這則消息頓時精神振奮:“此人叫什麽名字,家住何處?”
“葉成,就住在了城南。”
“事不宜遲,我們馬上去。”
天色還沒有完全放亮,除了需要淩晨運大糞垃圾出城的那些人之外,路上倒也沒見到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