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是這個速度,也讓林誌震驚不小,他記得人類百米賽跑最快的世界紀錄,也不過9點七四秒,換成公裏單位,也就是每小時36點96公裏。
“這幫怪物……”林誌心說,“個個都是世界冠軍啊!”
牙買加人鮑威爾在創出人類最快的速度時,隻是跑了一百米,讓他接連跑上幾公裏,也不可能一直保持這樣如飛的速度。
林誌心中暗自震驚,正要提速甩脫群屍,忽而從後視鏡裏,見到喪屍紛紛倒在路上,還在追趕的四五隻喪屍,也開始變得步履蹣跚。
他心中好奇,這些家夥不會耍什麽滑頭吧,踩下刹車,原地調了個頭,緩緩開了回去。到了近前,突然加速,將還在行走的五隻喪屍撞翻了三隻,碾壓了過去。
車輪下發出碾斷骨頭的喀嚓聲,三隻喪屍再也爬不起來了,林誌下了車,抽出短斧,走上前去,一斧一個,將另兩隻顫巍巍的喪屍,也徹底了斷。
他保持著警惕,走向那些倒地不起的喪屍,在一隻喪屍身旁蹲了下來,隻見這喪屍雙眼充血,紅得如欲流出來,不是平常的灰白色。
再檢查其他倒斃的喪屍,也是一樣。
林誌很是驚奇,心想:“能不能是這樣,喪屍終究不是金剛不壞之身,它們連續狂奔好幾公裏,大約在極度狂暴衝動之下,腦子裏的血管炸裂了。”
不過轉而又想:“喪屍已經是死去的人,血管再炸裂一次,又有什麽要緊?”
他搖搖頭,感覺有些難以自圓其說,也就不去多想,反正從今以後,再遇到大群的喪屍,就這樣開車引它們來追。
林誌回到車上,繼續駕車行駛,十七八公裏後,隻見前方一條灰色的長龍,一眼望不到盡頭。
他心裏咯噔了一下:“糟糕,路給車堵死了。”看向對向車道,“還好,這邊沒有堵車。”
於是下車,拿著扳手和起子,將高速路中間的隔離護欄拆下一截,將車開了過去。軍用越野車底盤較高,雖然被磕了一下,卻也無大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