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誌停下了手,不再擊打玻璃,但兩個血跡斑斑的拳頭格格作響,仍然捏得緊緊的。
如果不是親身經曆,任憑誰說他也不會相信,僅僅半年,不過區區一百多天,那深入骨髓的孤獨感,就能將一個正常人,扼殺到近乎失去理智。
他重重歎了口氣,緩緩鬆開了拳頭,不是心裏這一絲殘存的理智,有好幾次,他幾乎就要提著那柄短斧,衝下樓去,和滿街的喪屍拚個你死我活。
林誌一通伐泄,心意稍平,目光再次看向窗外,藍天白雲下的衛城死氣沉沉。
目之所及,沒有一絲生機,屍變發生不過半年,腳下的城市,卻也似荒廢了一個世紀。
食欲已經沒有了,他行屍一般走回客廳,拿起昨晚喝剩下的半瓶酒,一仰脖子,喝得幹幹淨淨。
倒在地板上,酒意很快湧入大腦,整個人暈暈乎乎,意識卻似乎反而更清醒了。
“救我,救我....”
夏青充滿絕望的尖叫,近乎固執地索繞在耳邊。
林誌發誓,有那麽一瞬間,他就要上去砍翻那兩隻喪屍,救下夏青。
可是...
在隨後擠破大門,蜂擁而入的群屍麵前,他還是退去了。
別跟他說什麽“人性本善”,“互相幫助”。
在生死麵前,人都是自私的。
他深感內疚,可是問心無愧。
......
林誌就這樣放任自己躺在冰涼的地板上,任憑時間一點一滴的流逝。
屋裏一團死寂,牆上的電子時鍾反射著綠幽幽的熒光,在它單調的走動聲中,林誌恍恍惚惚地,思緒又回到了末日發生之前。
他大學畢業,一時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就在家裏閑了一陣。
那天,發小張凱打來電話,說是接了一批貨,要從江蘇運到貴州,問他要不要一起去。
張凱高中畢業,接替他爸跑起了長途貨運,幾年下來,足跡遍布大江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