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這是個活人!”
林誌心髒一陣緊縮,血壓直衝腦門,突突突地跳得眼前發黑,腦海中快速地分析:
“李夢娜當時已經被咬,如果視頻中的男子已經屍變的話,她斷無心情停下來,隻是為了拍一隻喪屍!”
林誌一下站起來,死死地咬住自己左手的小臂:“圖像中的高樓在哪兒?那男子還活著嗎?”
幾乎不用考慮,林誌立馬就下定了決心,不管怎麽樣,他也要找到那棟高樓,以及視頻中的男子。
林誌看了看表,現在是下午五點鍾,立即著手準備好一切,天黑就可以趕去了。
他抑製著激動的心情,穿戴整齊,然後給幽靈準備了一大堆食物,兩大盆水,足夠吃喝一個月了。摟著幽靈的腦袋說:“夥計,這次真的不能帶上你了。”
天黑以後,林誌帶上武器和裝備,乘電梯下到一樓,溜出大門,朝城區西麵而去,他查了地圖,玫瑰小區位於羅蘭縣城老城區。這一趟幾乎要橫穿大半個城市。
大街上一如既往的荒涼,紫羅蘭樹葉簌簌搖動,月亮從身後照下來,將林誌的身影拉得老長。
幾次深夜外出的經曆,讓林誌不再那麽戰戰兢兢,他一身黑衣,如同幽靈似的穿梭在橫七豎八的廢棄車輛間。
走過兩條街道,路邊一間門店晃出十七八道黑影,林誌看了一眼,並沒怎麽放在心上,因為一看那拖著腳跟,蹣跚的步伐,他知道那不過是一群腐屍罷了。
對於腐屍,隻要不被前後堵截,或者給圍在地勢局促的封閉空間裏,一般來說,它們構不成多大的威脅。
此時,林誌大部分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馬路中間兩隻快屍的身上。凶狠強悍、而又奔跑迅速的快屍,才是最大的威脅。
林誌拉開一輛雪佛蘭車門,矮身鑽了進去,那兩隻快屍站在馬路中間,周圍又沒有什麽遮擋物,不能悄悄溜過去,就算發箭射殺,也得先給自己找個隱蔽的藏身處,摸清周圍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