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宋詭探

第一百一十七章主審貪官

衙門外,已經堆積了很多來看熱鬧的百姓。他們一個個都像是看了最不可能發生的事情一般,各個人的臉上顯出了驚奇的樣子。能在這一縣中隻手遮天的人物,最終也會走到這一步。

不大的功夫,證物傳了上來,是由沈譚拿著進來的。當沈譚出現的時候,人們對其都非常的敬仰,就是這個傳奇一般的人物,把那大山的土匪給滅了,這又把這個泰安縣的大人物送到了公堂上。這樣的人,何其厲害。

又怎麽能用一個“厲害”就能詮釋的。

“大人,這個正是當年定高縣尉案子的證物。”沈譚從懷裏拿出了當年那個紙條。

王主簿一皺眉,他看著當年的證物居然在他的手中。

“這紙條就是高敬之當年寫給土匪的證物。”王主簿怕大家都不相信,他又把這個強調了一遍。

“對,王大人隻是說對了一半。”沈譚說道。沈譚一邊走,一邊給大家看這張字條,堂上的提刑大人、縣太爺,堂外的一些百姓,一一都看了一遍。

“什,什麽叫一半?”王主簿問道。

“這字條上的字跡確實出自高縣尉的手。”

“對,哪還說什麽?”王主簿得意的一笑。

“但是這絕不是高縣尉寫給土匪的。”

“為什麽?”

沈譚擺了擺手,便有一個衙役,端上了一盆清水。所有人都沒有弄明白他究竟是想要幹什麽。

就在這個時候,沈譚做出了讓人大吃一驚的做法,他居然把那物證放到了水中。提刑大人變臉,連忙勒令停止,可是當衙役們去撈那紙條的時候,紙條卻在水中碎裂成了一塊一塊的。

“這是怎麽回事?”提刑大人驚訝。

“看到了嗎?這就是當年誣陷高縣尉的證物,我想主簿大人是不是更清楚這其中的奧秘啊?”沈譚板著臉問道。

“……”王主簿啞然,那臉上更加失去了血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