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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關於強盜的處理方案

黃舉人推薦的訟師姓許,李咎在家裏上課的時候,許訟師已經把縣衙諸事打點得妥妥當當了。

李咎想起來問牢裏的情況,王得春就叫來了許訟師一一仔細報與李咎知曉。

在許訟師看來,這事簡直易如反掌。

人證物證俱在,且人證裏還有那麽兩個大佬,翻不出天去。

律法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犯的什麽罪,主犯怎麽判從犯怎麽判,白紙黑字絕無含糊。

本地主政的王縣令自然是偏向李咎的,李咎自家也有錢,而另一方非但窮困潦倒,甚至都不是本縣戶籍——本地人和外地人起了官司,多半還要考慮個本地情分的意思,李咎占了這個情分在,又比那群匪徒有優勢。

李咎的意思也是秉公辦事即可,並沒有律法之外的請求。

不論如何盤算,都是李咎占絕對優勢,找不找訟師都不影響最後的結果。許訟師當法曹當訟師這麽多年了,還沒見過這樣簡單的案子,以至於這錢他拿得都有點心慌。

李咎問起情形時,許訟師唯恐哪一點不周到,從王法條律和本地先例,一樁一件與李咎掰碎了講解。

中間自然帶上了牢裏那些人的口供。首犯李熊第二天就因為傷勢過重死掉了,他被李咎削了一隻胳膊,失血失溫的,傷重不治也確實在情理之中。

李咎談不上有什麽愧疚或者失望,啞巴也被砍成了重傷,也差點死了,李熊既然敢對他家的人動手,就應該預料到了這樣的後果。

許訟師也說道:“這是好的。按律他若狡辯稱流民失所,行盜竊之事以養孤寡,頂多判個絞監候,大概率隻是徒、杖罷了。他自己死了倒是省事。”

李咎道:“天下流民失所的多了,豈有人人都行盜竊以糊口的,況且是攜帶凶器上門明搶。別人不提,就是咱們家的這些人,哪一個不是走投無路差點餓死?隻他們都是老實人,不敢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