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又八是個隻要錢的東西,染織陳的學徒連哄帶騙,花了十兩銀子讓他寫了賣妻書,就算把春娘真個救下來了。
黃又八拿了錢,想著索性去餘婆子家把秋娘給買了來,價格便宜,姑娘年紀還小,萬一打壞了,再賣給李咎,想來他為了那個小丫頭,也不會不買。
他這裏正籌劃著,不幾日過去,前頭他打死的兩個媳婦的娘家人鬧了起來,將他和他找的那個打點刑名的訟師一起告到了縣衙。
黃又八忙忙又找訟師來打官司,沒想到染織陳也找了訟師來,且又買通了黃又八的訟師令其當場反水,又花錢鼓動那兩家繼續告下去。最後黃又八因毆死妻子、捏造罪名、誣告等數罪並罰,判了個絞監候。
這是後些時候的事了,這一天是正月十七,染織陳還隻拿到了賣妻書。
這份賣妻書最後落在了李咎手裏,李咎本要燒了或者碎了,卻被染織陳阻止了。
染織陳越發覺得李咎是一點兒生活常識都沒有:“將來若有人與你撕扯,這個就是你的底氣,怎麽能撕了?萬一他家什麽兄弟、叔伯找你討要這個女人,你說‘黃又八賣給我了’,人找你要契書,你卻拿不出,那不就得兩邊好生合計合計?這不是白費事了麽!”
李咎道:“我並不準備讓她留下來,要人也賴不上我。”
在李咎看來,餘春娘有老子娘,又是個半大姑娘,自然要回家去,並不必留在這裏。主觀方麵來說,他也不準備留下這位。
染織陳想了想,說:“還是留著吧,這姑娘也不是省油的燈,再不然,就當是賣給了我。她若是安安穩穩地過日子,這件事以後咱們就不提了。若是有個什麽打算,也賴不著您,我自有辦法。”
李咎道:“妥。”
染織陳留下了黃又八的賣妻書,掖在囊中,又道:“前兒咱們說起來需要個鋪子,我已看好了,就是咱們布莊旁邊三條街外的沽衣店,緊挨著車馬行。我和他說好,隻需三十兩,前店後家樓上樓下的都賣給咱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