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州城相當於現代的黃山市,級別要比昌南城高,繁華程度不言而喻,建築以磚、木、石為原料,以木構架為主。梁架多用料碩大,且注重裝飾。還廣泛采用磚、木、石雕,表現出高超的裝飾藝術水平。
任寧與絕情混跡在人群中,隻是淩亂的衣衫顯得有些突兀,像極了乞丐,若是手裏拿著破碗,估計也會賺些銅板。
絕情一身白衣飄飄同樣紮眼,為了顯得隨和任寧進了針織坊買了兩身像樣的衣服。
他穿不慣那些綾羅綢緞,反倒是粗布麻衣更為合身,配上帽子頗有幾分家丁的樣子。
絕情仍是一襲長衣,卻是換了個樸素的顏色,有點像窮酸書生,任寧倒成了他的書童,隻不過這個書童年齡有點大。
在絕情頂喝了近一個月的粥,任寧肚子裏沒有一點油水,找了家客棧點了些酒肉。
當他正準備狼吞虎咽的時候卻發現絕情已經吃的盆幹碗淨,飯量驚人,他也隻能多點幾分,若非他帶足銀兩還真不夠絕情吃的。
天色漸暗,任寧找了家客棧暫時安頓,等天亮再回昌南城也不遲,有絕情在身邊他不擔心遇到危險,安心的熟睡。
第二天一早卻發現絕情還在熟睡,頓時沒了安全感,倘若真有刺客以絕情此時的狀態還不知誰保護誰。
為了早一天回到昌南城任寧買了輛馬車,與絕情分坐在兩側,飛奔著出了歙州城。
從未下過山的絕情對馬車充滿了好奇,他見過鬆樹、猴子、麋鹿,甚至還有豺狼、虎豹,卻從未見過馬,這種以奔跑著稱的動物。
出了歙州城後是一片森林,其中有條官道,還算平坦,吃過嫩草的馬兒飛奔著,絕情似乎感覺馬兒拉著車有些勞累,下了車穿梭在樹林中,速度一點不比馬車滿。
任寧也隻能尷尬的說到“年輕真好”竟忘卻了自己用著十八歲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