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鞋!”
全部人都圍聚在一起,看著兩個捕快打撈起的東西。
那就是一雙尋常的暗黃色布鞋,隻是染水浸濕之後,顏色變得有些深沉。
“是沈三笑留下的嗎?”
“估計是,但也可能是劉三的。”
李北牧暗中戳了戳二叔的腰子,輕聲道:“朱縣令看完之後給我看看。”
在場就屬朱廣權位高,理應給他先看,但他看完就沒事了。
捕快將那雙鞋遞給了朱廣權,後者那白布接過,放在眼前仔細端詳,稀疏的眉毛微皺。
看了正麵又看了看反麵,但隻覺告訴李北牧,這貨什麽也沒看出來。
“令先,你看看。”
朱廣權又將其遞給了李二叔。
後者拿到手中,稍一打量,便遞給了李北牧。
瞧見如此場景,在場知道李北牧身份的人倒還好,不知道的都紛紛麵露詫異。
其中又當屬剛剛踢過李北牧身份的那中年文書最為突出,他見狀拍了拍身旁的文書。
“林兄,那個小文書是?”
“哦,他啊,他是李大人的侄子,最近臨安城裏流傳的那李大詩人,就是他。”
“什麽?!”
中年文書臉色一白,愣在了原地。
朱廣權也看出了那小文書就是李北牧,以他和李令先的私交,自然認識這最近風頭正茂的李大詩人。
而就在萬眾矚目的時候,李北牧拿著鞋就往屋內走去,眾人急忙跟上。
隻見他拿著鞋,在屋內那血色腳印上放了一下,大小完全吻合。
“是沈三笑的鞋。”
後麵的文書一個個都跟馬後炮一樣,竊竊私語。
“他把鞋丟到井裏麵幹嘛?”
“愚蠢,他鞋上都沾著血,這能穿出去?!”
李北牧置若罔聞,隻是仔細看著眼前這雙鞋,畢竟這可是沈三笑留下的唯一東西,甚至可能是這十年來,唯一一次尋到的他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