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公丕慶躺在那根通風管道上都快睡著了的時候,冥王輕輕拍了拍他的身子將他叫了起來,“走了,四十五分鍾了,沒有怪物找過來,咱們賭贏了。”
說完,公丕慶便感覺有什麽東西砸在了自己胸口上,嚇得他一個激靈坐了起來,卻沒想到砸在自己胸口上的居然也是一身衣服。
隻不過他的這身衣服就沒有冥王的那個這麽好看了,他攤開衣服一看,居然隻是一身普通的休閑裝,上身是一個黑色的帶帽衛衣,下身則是個有束腿的八分褲,除此之外還有一雙花裏胡哨的運動鞋和一個藍色的帽子……
甚至還有一個讓公丕慶不知道是啥的、三角形的、帶著閃亮亮片的東西放在最上頭……
“你你你、你這是給我弄了一身啥玩意!”公丕慶一臉驚恐地拿著那一身衣服在自己麵前比了比,合身倒是合身,就是太辣眼睛。
“這是我經過了全麵分析後給你找的一身最合適的衣服,走的是嘻哈朋克風,以你的身材如果穿成我這樣的話會更招人喜歡,所以你打扮的一定要大眾一些才行。”冥王坐在一旁跟他分析道。
“為什麽我會更招人喜歡?這樣花裏胡哨的穿上跟朵花兒似的,真的更大眾?”公丕慶簡直懷疑了人生,甚至他都覺得這是一場夢,自己並沒有真正醒來,於是在冥王看不見的地方掐了自己一下,生疼……
一想不是夢,他心裏一下子就出來了一股絕望感……
“這個……雖然我不想多費口舌,但你聽我的總是沒錯的,你要知道你現在可是整個機械之國都在通緝的人,再加上你身材微胖,如果穿成我這樣的話,要比我更有老板範兒,那樣你就會更容易招女孩子們喜歡,除了女孩子之外,你受到一些商務人士喜愛的幾率也會大大增加,而你要做的就是盡可能地減少拋頭露麵的機會,所以,當然不能穿成我這個樣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