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康府安義縣,地處贛西北,離會城南昌不遠。國朝武宗正德十三年析建昌縣五鄉所置,設縣不足一甲子。隆慶六年二月初三夜,三更時分,縣城北門西邊的一個空處,幾十個黑影鬼鬼祟祟摸到城牆邊,搭上軟竹梯,翻牆而入。這夥盜賊,為首的名叫項伯十一,隻見他一揮手裏的長刀,四十餘人跟在他身後,直奔縣衙而去。
安義小城的子夜,萬籟俱寂,街上已不見行人。偶有一兩個起夜的人,望見一夥手持刀槍的強盜,也不敢聲張,生恐引火燒身。
一夥人順利到得縣衙,麻利地逾牆而入。
安義小縣,官員甚少,負責治安的巡捕,由典史張謹兼任。近來本縣盜賊猖獗,他不敢大意,深夜又起來查哨,剛出房門,忽聽縣衙裏有響動,伸頭細觀,見一群黑衣賊人各持刀槍,來者不善,一旦出聲,恐性命難保,他不敢集兵捍拒,忙悄然躲進屋內。
項伯十一如入無人之境,衝進後堂,抬腳把門踹開,一把把熟睡中的知縣曾知經從被窩裏扽出。
抬眼細看,不過二十五、六歲的白麵書生,早被嚇得渾身戰栗,抖個不停。
項伯十一抓起床邊的一件長衫,胡亂套在他身上,吩咐用繩子綁了,一揮手:“給我搜!”
眾嘍囉翻箱倒櫃,把後堂翻了個遍,隻搜出幾件首飾,並無多餘錢財。
“說,財寶藏在哪裏?”項伯十一大聲恫嚇知縣道。
知縣曾知經渾身哆嗦著,道:“並、並無財寶。”
“糊弄誰?”項伯十一冷笑道,“做縣官的,哪個不貪上幾萬兩銀子!”
“本縣說的,說的是實話。”曾知經解釋道,“本縣隆慶二年進士,隆慶三年秋方分發安義。近年朝廷加意肅貪,哪裏敢貪墨?”
“他奶奶的,倒黴!”項伯十一罵罵咧咧,指著**的被褥,“賊不走空,把衣被給老子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