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少傑被傳喚到警局問話,和他同行的是一位有名的刑辯律師。他在樓道裏見到韓飛鷺,很是熱情地和韓飛鷺握了握手,笑道:“是你呀!我記得你,那天咱們在我店裏見過。”
韓飛鷺敷衍一笑:“你記性挺好。”
潘少傑:“哈哈哈,周頌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我倆是發小。”
韓飛鷺不著痕跡地打量潘少傑幾眼,在潘少傑身上看到了比周頌更甚的驕縱和輕狂。他朝問詢室指了指,道:“裏麵說話。”
律師被攔在門外,潘少傑一落座便問:“貴姓?”
韓飛鷺:“姓韓。”
潘少傑:“韓警官,幸會幸會。早知道您是周頌的朋友,我就——”
韓飛鷺抬手打斷他,道:“今天不聊周頌,隻聊蔡敏敏。”
潘少傑道:“對對對,改天我做東,咱哥幾個好好認識認識。今天就——”
他的廢話實在太多,韓飛鷺再次打斷他:“你我都忙,我就直說了,我需要5月14號參加你生日聚會的詳細人員名單。”
潘少傑看似有些摸不著頭腦:“您要名單幹什麽?”
韓飛鷺:“當然是為了查案。”
潘少傑:“查誰的案?蔡敏敏?這妞兒不是自己嗑藥嗑死的嗎?而且她又不是在我的場子裏嗑的藥,和我辦的聚會有什麽關係?”
韓飛鷺瞄他一眼,道:“你準備的很充足。”
潘少傑的確準備充足,他大咧咧地翹起腿,笑道:“沒辦法,畢竟鬧出了人命,死的還是我的員工。不提前做準備,我可不敢登你的門。”
韓飛鷺:“不是登我的門,是執法機關的門。”
潘少傑:“啊是是是,總之這妞兒死在自己家裏,和我沒關係。”
韓飛鷺此時的確使了點人情,念及潘少傑和周頌是所謂的發小,所以對潘少傑比旁人多了一點耐心,更是好言相待。可惜潘少傑張狂慣了,把他的禮待當做退讓,一張嘴就任事實不韙,推卻的一幹二淨,擺明了打算蒙混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