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14點28分——
我愛他,我本以為他也愛我,但是我對他的愛隻是一廂情願,他並不愛我,他隻是把我當成一個寵物。一隻貓?或是一隻狗?總之他不愛我。其實我能原諒他不愛我,如果他僅僅是不愛我,那麽我絕不會離開他,但是近來我在他身邊時感到了危險。和他躺在一張**,我不敢睡覺,我知道他在我的身後看著我,他的手指輕輕撫摸我的後脖頸,像是要把我的皮膚切開。我知道他在思考要不要殺死我,他之所以一直沒有行動,是因為我手上有他想要的東西,那東西對他來說太重要,對我來說也很重要,它是我的保命符,所以我不能交給他,一旦他拿到那東西後,可能會殺了我。
他生氣了,他把我家砸了個粉碎,把刀抵在我的脖子上逼我拿出來,但是他終究沒有動手,可能他對我也是有一點點感情的吧。
4月9日21點45分——
今天他又把我家翻了一遍,好險,我藏在衣櫃後的盒子差點被他發現。我不能再把保命符留在身邊了,這樣太危險,我要把它交給我的朋友為我保管。
5月2日23點03分——
他竟然跟蹤我、竊聽我、在我房間安裝攝像頭。他已經知道我把東西交給了我的朋友,我好害怕,我隨時會消失,但我那麽愛他,為他死了也沒什麽,我怕的是連累朋友。但是已經晚了,做出的事覆水難收,我現在隻能祈禱。
賬號內已經刪除的博文恢複成功,穆雪橙從中揀出幾篇含有信息量的博文打印出來交給韓飛鷺手上。韓飛鷺搬了張椅子坐在她的工位旁邊,她把雙腳踩在椅子上,撕開一包薯片,慎重其事道:“韓隊,你說寫這些微|博的女人是不是被PUA了?這男的這麽變態,她還不肯離開他。這女的已經不是戀愛腦了,是戀愛腦癌。”
韓飛鷺從她手中的袋子裏掏出一大把薯片:“那這腦癌患者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