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子,於幼華把贓物賣到外地的證據就有了。
而羅騰他們也在外地的手機商鋪找到了那部李玉曾經用過的手機。
雖然事情到了這裏,案子已經破了,屍檢和作案的細節和證據都是一致的,是不可能翻得了了。
但是,尹常林他們的心裏還是有些疑惑,那就是李玉和於幼華是怎麽認識的,還有,究竟那天晚上發生了什麽,讓於幼華要對李玉痛下殺手了。
而於幼華也在後來的供述裏把他們心中的疑惑一並說了出來。
五年前,於幼華丟了工作,離了婚,隨後他來到了那個村子裏打工。
就在打工的過程中,他認識了一個女孩,張婷婷,並且兩人在後麵的相處時間裏,處成了戀愛的關係。
而李玉則是這個張婷婷的閨蜜。
在後來的日子中,有一個叫歐陽華的女孩經常在背後說張婷婷的壞話。
於幼華護著女朋友,便找到了李玉,說幫他找個機會,報複一下這個歐陽華。
案發那天晚上,他去找李玉,就是想讓她幫忙去報複那個說他女朋友壞話的歐陽華。
但是李玉卻說還沒有機會,於是他們便說了一會兒話之後,於幼華就準備回去了。
李玉問他為什麽這麽著急回去。
於幼華便回複說是自己的女朋友在等著自己。
李玉就笑了笑,嘲笑著於幼華:“你們婚都沒結,這麽怕她幹什麽?難得來了,多坐一會兒再說。”
於幼華想著便沒有拒絕李玉的挽留,但是讓他沒有想到的是,李玉竟然把他挽留到了**去了。
可是,於幼華在供述的時候,斬釘截鐵的說著:“我當時沒有碰她,我們沒有發生關係。”
就這樣,兩人在**躺了兩個小時之後,於幼華終於決定要走了。
然而李玉卻不幹了,她拉著於幼華說道:“那你要給點錢。”
“我今天沒帶。”於幼華知道這個李玉就是想強買強賣,但是今天自己確實是沒有帶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