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王清源一拍驚堂木,看向紀綱,“休得喧嘩!”
湯宗趕忙拉住紀綱,讓他不要亂說話,但心裏卻在琢磨,“這案子是樁凶殺案,如果真如這個柳如方所言,倒也確實無罪,但有幾個問題需要問明白,且看這位杭州知府如何審理。”
他已經洞察了其中關鍵。
其實,大明律中載有明文,“凡妻與人奸通,而於奸所親獲,奸夫、奸婦登時殺死者,勿論。”
就是說允許丈夫在妻子與情夫的私通行為發生之時,當場收掉情夫、妻子的性命。但卻有兩個前提,第一是私通行為正在發生,就是所謂的“捉奸在床”,事前、事後都不行。
第二就是打殺必須在私通行為發生的當場作出反應,也就是“登時”。所以柳如方必須是在失去理智的情況下打殺了劉氏和牛四,如果冷靜下來才殺,那就另當別論了。
王清源看向柳如方,“柳如方,本官問你,你幾時從錢塘縣出發來的杭州城?”
柳如方想了想道,“大人,草民是寅時自錢塘縣騎馬出發,一個時辰後到了城外,等到五更三點進的城。”
王清源又問,“你為何白天不來,大晚上從家裏出發?”
“大人,是草民的老父親要求的,他言我離開鋪子多日,無人照料,要我晚上回來,第二天好開鋪,所以才會碰到那對狗男女。”
“有誰可以證明?”
“大人,錢塘縣隻有草民老父親一人,隻有他可以證明。”
“本官再問你,你說你進入屋內之後,聽見了裏麵有動靜,迎麵跑出來牛四,牛四死了之後,你妻劉氏才發出驚叫,當時你已進門,而且鬧出了動靜,劉氏慌亂之下發為什麽沒有發出驚叫呢?”
這個問題就直指捉奸當場了。
柳如方微微一愣,卻也沒有多想,“大人,這草民就不知道了,也許是那惡婦膽子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