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斯年點頭表示對郭樂樂的感同身受,“我也覺得現在學校的某些作為是矯枉過正了,男女生之間正常交往不應該受到阻攔和非議,你們班主任實在不該就這件事屢次找你們訓話,這反而會影響你們倆的心理和學習狀態。”
“就是啊!”郭樂樂看冉斯年的眼神明顯有了變化,多了幾分友好。
冉斯年又問:“對了,肖涵最近是不是在學校出了什麽問題?而且是跟上網和手機有關的?”
郭樂樂大吃一驚,“你怎麽知道的?這事兒學校一直封鎖消息的啊!”
隨後,郭樂樂坦誠地給三個人講述了肖涵最近半個月麵臨的困境。
事情得從半個月之前開始說,半個月前,一個周六。班主任黃老師趁周六肖涵不在宿舍,出去踢球的空檔,聯合輔導員和一個宿管老師一起明目張膽地進入了班上男生的四個宿舍房間,翻箱倒櫃尋找違禁物品。其實所謂的違禁物品就是指學校校規明確規定不允許帶入學校或者宿舍的手機、平板電腦、MP3等數碼產品。黃老師以及其他班主任都會時不時進行這麽一場“偷襲”“尋寶”活動,旨在通過沒收這些違禁用品,以改善學生的學習狀態,提高學習成績,同時,也有警示的作用。因為老師沒收了學生的這些數碼產品之後,不是交還給學生或者學生家長,而是要在違規學生麵前把這些數碼產品銷毀。
半個月前,黃老師、輔導員在宿管老師的配合開門下,“收繳”了一共四部手機、一個MP3,一個數碼相機,其中有一部手機就是肖涵的。手機是肖涵的父親送給他的,為的就是希望能夠經常跟肖涵聯係,因為肖涵的父親跟母親離異後就去了外地。肖涵用這部手機跟父親發短信,也經常用手機聽歌,或者是自拍照片後發彩信傳給父親。這部手機並不能上網,因為肖涵的零用錢有限,手機費都是用他的零用錢交的,他沒有把手機的事情告訴母親,因為母親張琳不允許他與當初婚姻的過錯方父親頻繁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