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李二:收手吧!大唐已經無敵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 侯爺咱們趕緊走吧

李躍被這丫頭的一番話也是瞬間嗆到,“都脫離賤籍了,你怎麽還想留在這裏,不應該回去找自己的爹娘嗎?”

給人轉戶籍對於一般人來說可是天大的美事。

榜首等是貴籍,一般以世家大族為籍,也就是李躍現在處的位置。

第二等是良籍,就是一般的老百姓。

第三種是商籍望文生義就是行商之人。

第四等是奴籍,就是奴隸身份,一旦賣身可能就是一輩子的奴籍,除非主家開恩,舍得給官府一大筆錢。

第五等就是賤籍,這賤戶籍是那些妓子,戲子,等人,古代等級極為分明。

珍珠目前就屬於這最下層的一類。

賤籍世襲,不得改動,屬賤籍的墮民社會地位很低,不得參與科舉,從事其時社會所謂的“賤業”,備受社會輕視。李躍現在把她買回來已經相當於直接幫他做了抬等。

如今這樣的一位可人兒,身份則是一位女奴。

女奴的身份意味著什麽呢?唐朝的法律——《唐律》上有明確規定:“奴婢賤人,律比畜產”。

意思是說,珍珠就像是李躍家裏養的一隻羊、一匹馬一樣。

李躍可以任意處置她,包括買賣,贈送甚至處死。

根據《唐律》,主人處死奴隸得到的懲罰隻是杖擊或者強製勞役一年而已。

而珍珠必須依附李躍而存在,做什麽事情,必須先征得李躍同意,然後以李躍的名義去做,不得自作主張。

李躍一直認為從奴隸社會進入到封建社會,奴隸應該大為減少。

到大唐時,封建社會已持續一千多年,奴隸則應該少之又少。

但事實不是這樣的,封建社會的奴隸仍然很多,唐都長安城約有25%的人口是奴隸。

因為官家需要“官奴”為他們打下手、做雜務,甚至唱歌、跳舞。

富人們需要“私奴”替他們做飯、洗衣、帶孩子、幹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