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被人襲擊
夕陽懶懶的撒在人行道上,若隱若現的路燈拉長了兩位少女的身影,她們正慢悠悠的晃蕩著腳步,走在寬敞的街道上。
人來人往,齊刷刷的將眼光投向她們,有驚奇、有愛慕、有嫉妒、有譏笑。
驚奇,一醜一美,站在一起成了鮮明的對比。
愛慕,甜美可愛的女生吸引了眾多人的眼球。
嫉妒,為何會有人能張得如此標致。
譏笑,時間竟有比自己還醜陋的人。
男人、女人,心裏所想詫然不同,但,眼光卻很默契的投向了她們。
她們,沒理會,繼續平凡的一天。
經過一路公車的顛簸,她們不適應的晃蕩了幾下,理理行裝,在目的地下了車。
她,眼裏布滿了不滿,心中的疑問又砌高了幾層。
“櫻,你幹嘛不開你那部威龍Spider來學校,要人家跟你擠公車嘛。”蹩著小嘴,手還不忘搖晃著櫻。
第一天上學放學,櫻就禁止媛媛開著跑車來學校,必須得跟平凡人那樣搭公車,以免引起人的注意而暴露了身份,媛媛這一天都不滿的嚷嚷著。
可,聰明一世糊塗一時的櫻居然沒想到,她們,就讀的是貴族學校,搭公車,更引起人的注意。
但,在櫻的心裏,她,覺得,搭公車是做平凡人的必要條件,於是。。。她們這一天,體驗了所謂平凡人的生活,一句話,實在不好受。
看著眼前稚氣般的媛媛,櫻感覺自己就像是未婚媽媽,拉扯著一個三歲的孩子,每天都得解釋她的十萬個為什麽。
大家可別看媛媛的年齡跟櫻差不多,但是心智卻不如櫻的一半,單純到讓人驚歎的地步,卻又是衝動派的人,對於她,隻能用兩個字形容:無奈。
生氣的時候,很容易表露自己的情緒,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找個人解決心裏那股氣再說;開心的時候,任誰都能跟她成為朋友,就算是路長的陌生人,她都能跟他聊的不亦樂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