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鬼祟祟鬼鬼祟祟。
夜色下,兩個小家夥鬼頭鬼腦地摸到一所大宅院外,貼著牆根,一路摸索。
“找到啦!”
大概是找的太久,女孩有點興奮,聲音大了些,四周很靜,分外明顯,她趕忙捂住嘴巴,大眼睛忽閃忽閃,像是在說不要怪我,煞是可愛。
在一起同吃同住好些天,狗娃也知道她什麽性格,差不多就是個閑不住的小惹禍精,但還真就怪不起來。
警惕地往兩邊望望,似乎並沒有驚動什麽人,才問,“你把錢藏這兒了?”
周家犯事,滿門抄斬。抄斬抄斬,當然是值錢的東西抄走入庫,人推到外邊砍頭管埋。人都沒了,不存在繼承,東西自然就空了。
可皇恩浩**,刀下留人,周家總還是留了“兩棵”小苗。但怪就怪在這裏,刑場直接放人,沒有任何指示與安排,有點任其自生自滅的意思,與慣例不合,換言之,就沒這麽走流程的。
但狗娃不懂,讓走就走了,隻嫌走的不夠快,那還管其它。畢竟他不是真正的周複,無法代入其中,以真正周複的立場想問題。
至於周晴,五六歲的小丫頭,人是聰明,知道的也多,但這種事平時不會研究,又是第一次遇到,沒嚇的瘋掉,就已算奇葩中的奇葩了。
於是什麽都不懂的兩個小迷糊蛋,在京城晃**了兩三天後,感慨世道艱難,討飯不易,商量起賺錢的門路來。
提到錢,周晴才想起來,她還有許多零花錢藏在家裏,沒有帶出來。具體多少,她也記不清,但買包子饅頭肯定夠吃……她平時都不吃這些。
她說有錢,狗娃興趣缺缺。別的不懂,抄家是怎麽回事,還是清楚的。以己度人,反正這事由他來做,一塊銅板都剩不下。
聽了他的分析,周晴信誓旦旦,把小胸脯拍的啪啪響,說藏的可嚴實了,除了她別人絕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