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道豐年

第二百三十一章 舊畫重提

刑部總捕的辦事效率很高,到現場掃了一眼,就判斷出這隻是拋屍地,沒有一個人是在這裏遇害的,又根據殘留足跡判斷出犯案的有六七人,準確的說是七個。

但不是全去了安丘,有三個人應該在這裏等了一段時間,但四個人去的安丘卻隻有三個人回來,剩下那個呢?

沿著足跡追出五六裏,發現一處足跡雜亂的地方,應該是這六個人又一次停留,但不是為了等未歸隊的那人,而是遇到了麻煩,因為從這裏再往前就隻剩五個人了。

他們被追殺了?

可在四周轉了好半天,每一處地方都認真看了,就是沒找到哪怕半個足印,證明有追殺者的存在。

那就隻能是另外一種情況,其中有個受了傷,走到這裏終於支撐不住倒下,為了救他腳步變得雜亂也說的過去。很合理的推論,但心底總是不踏實,就又往前追了一段。

一處小樹林裏,足跡徹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馬蹄,這就沒必要再追了,兩條腿總不可能追上四條腿,何況還過去幾天了。

但也不是沒發現,從另一個方向過來的人,騎走了最後一匹馬,應該留在安丘沒有一起退出來的那個人。沿著這個人的足跡轉回去,最後果然指向了福來客棧。

再次來到內廷侍衛曾經的監視點,陳知凡望著對麵的房間,心裏隻有一個念頭:市井傳言不足信。

一個無能無賴,隻會拽著女人裙擺謀求好日子的男人,是不可能讓人忌憚提防的,但這事真和他有關嗎?

陳知凡一時也拿不住,他十六歲進刑部,到今天差不多有小二十年了,從聽人使喚的小雜役到名聞天下的四大總捕,什麽樣的惡人惡事都見過了,樁樁件件不盡相同,但有一點卻放之四海皆準。

人不會無緣無故做壞事。

犯案是要有動機的,哪怕不能利己,也要利行利事,利於某個看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