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出來了!”
就跟提前知道周複還會出來一樣,等待多時的胡騎揚鞭打馬興奮衝來,就像看到一大塊人形黃金一樣。
倒也不是財迷心竅,胡人崇拜英雄敬重英雄,但也以獵殺英雄為榮。你要是個慫包軟蛋,我打贏了你也沒什麽光彩,你要厲害無比,我打起來才有勁頭。也正是這樣的民族性格,才造就了草原上縱橫無匹的強大騎兵。
曆朝曆代,危險禍患常起於北方,大半也是這個原因,細數朝代更迭,甚至差點亡國滅種那幾次,都有他們的身影在其中,入主中原也一直是他們想做、在做的事情。
周複還算不得英雄,但至少夠強,明目張膽的進出重圍之下的京城,是相當刺激人的事情,打殺這樣的人,無疑是件值得驕傲的事情,做了這樣的事情,也確實該死,所以呼啦啦來了許多人,至少二三百騎,皆是精銳,能力差點的都不好意思往前湊……城池久攻不下,屬實不能再丟人現眼。
二三百騎好不好對付,那得看怎麽說,若讓周複單槍匹馬麵對這樣一支隊伍的衝鋒,他肯定第一時間把槍丟掉,調轉馬頭狂奔,用一個詞形容就是……抱頭鼠竄!
打不過不跑是傻子!
既然如此,他為什麽又要明目張膽的出來裝逼?(眾目睽睽之下,從城頭翻進翻出,那就是裝逼,還裝大發了。)
想弄清這個問題,首先得確定一件事情:周複不傻,而且相當惜命。
清楚這些,也就可以確定他是有把握活著離開的,否則決不至於這麽幹,他一向認為自己小命異常金貴,為了誰丟那都是大虧特虧……除非是娘親。
那他不是打不過二三百騎,又是哪來的信心?說到這裏,就得搞清楚一個概念,和二三百騎對陣衝鋒跟搞死這二三百人,並不是一回事。
一對二百,別說是身經百戰的勇士,就是二百個普通人,亂拳砸下來,鐵打的漢子都得趴。如果換成一對一、一對二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