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寨自保,尤其是這種邊塞之地,那已是屢見不鮮的事兒了。
在金賊沒來之前,各地鬧山匪馬賊,官兵們來一趟,賊匪沒趕走,反倒是把老百姓的豬羊給吃個幹淨,沒辦法,地方上的仕伸員外就把本寨的百姓組織起來,抵抗賊匪。
北庭南渡後,金賊們就像是蝗蟲一般年年來來襲,日子越來越難過,膽大的山賊馬匪,甚至是黑了心的官兵,大白天的就衝進村寨裏搶了東西就跑。
案子遞到官府裏也不見起個作用,於是乎大家夥就隻能靠自己,原本偷偷摸摸的事兒也就變成了正大光明,甲胄兵器甚至床子弩隻要你給錢,有些商隊就能給你置辦到。
一開始官府還查,可後來見隻要稍微大一點的村寨就有這麽一套“禁器”,為了麵子好看,就下了個“自行組建民團,備賊防匪”的公文告示,自此一發不可收拾,本來這西和州是個大糧倉,結果這每年的賦稅,是越收越少,衙門裏收稅的衙役,沒個二三十人都不敢進寨,悔得官府裏的大官們腸子都青了。
狗兒一行人一邊走一邊賣,別看這西和州年年打仗,但是這下麵的村寨裏還真不缺少錢,尤其是那些寨牆比城牆都高的大寨,一個個買起東西來連眼皮子都不眨一下。
兵荒馬亂的時候,還有人過大壽,一口氣把狗兒僅剩的紅綢布全買了,要不是老將軍不同意,他還能把隊伍裏的酒也給包圓了。
用了兩天時間,走了二三十個村寨,貨物已經賣得七七八八,打開賬本一看,嗬,早超過五萬貫了,老將軍當即決定全速趕往大營,這一點路一行人都拖好幾天了,大營派的傳令兵都來兩波次了。
立了大功的狗兒,被老將軍特批躺在馬車上趕路,其他人玩命的跑。
“十四,那幫流民走得還有幾個?”
花十四畢竟是沒成年,時間短點還能跟上,可一但久了就會掉隊,狗兒就把他也喊到馬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