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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找李靖幫忙

楊義的計策非常有成效,朝廷頒布實施後,聚集在各處的難民紛紛返回家鄉。走不了的人,不是被當地的權貴招為佃農,就是被迫賣身作奴隸。

唐朝的奴隸是永久性的,如果得不到主人放免為良,那這家人就世世代代為奴。然而,幾乎所有的奴隸主都不會選擇放免奴隸,畢竟誰會放跑一個免費的勞動力。

而且,奴隸還是奴隸主的固定資產,必要時是可以當錢使用的。朝庭是有法律保護奴隸主權益的,一旦出現逃奴,抓住後打死勿論,也不會受法律責任。

如果主人不高興打死了,最多被衙門罰幾貫錢了事。簡直是命如草芥,畜牲不如。

成年男奴隸每人值十貫,還不如一頭牛的價格。未成年和老人隻值幾貫錢,最貴的是年輕貌美的女奴隸,可以賣到幾十到上千貫。

既然奴隸價值那麽高,那麽應該生活不錯才對啊。其實不然,他們的生活可以用悲慘來形容。

主人的打罵,沉重的勞役,甚至還會成為主人發泄獸欲的工具。所以,若不到性命攸關之時,沒人會賣身為奴的。

但是,唐朝的奴隸又非常多,他們主要來源有幾個途徑:一是官奴,即獲重罪官員的女眷;二是私奴,即自己走投無路了,將自己和全家賣了;三是戰俘,打仗俘獲的;四是被拐賣,比如某男或某女在一處無人巷子,被敲悶棍、套袋子,從此被迫賣作奴隸……

然而,楊義自來到唐朝後,今天還是首次進長安城,居然碰到了當街逼人為奴的事情。

受害人是兩個戲班的班頭,他倆是親兄弟。姓王,老大叫王東,老二叫王西,乃太原王氏偏房的分支。

奈何家道中落,到他父親那輩時,所有財產就剩城南的一所宅子和兩個戲班了。

分家時,家裏沒什麽可分的,他老爹就將房子一分為二,戲班一人一個。如今己過去十年,哥倆也有十年沒見麵了,他們走南闖北隻為糊口,冬去春來難得一家團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