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城外的兩處糞場,分別屬於長安縣和萬年縣管轄。
楊義拉著錢去縣衙說明來意,兩縣的縣令都非常幹脆,大筆一揮,糞場及周邊七裏、五裏內的土地全部賣給了楊義,半點猶豫也沒有。
反正他們主要管轄的是城內,城外才懶得去管呢,如今有人來買那“不毛之地”,他們高興還來不及呢,哪會在乎錢多錢少。
再說了,如果有人願意管,他們倒貼錢都願意,更何況現在還賺錢了,這就是他的政績呀!
縣令的想法若是讓楊義知道了,肯定會將十年前的老血噴完不可!
城西的七裏,地方大些,花了一千四百貫。城南的五裏,地方略小,花了一千貫。
楊義非常高興,用那麽便宜的價格,就買了這些屬於上田的地。
要知道,這時候的地價還不高,但要買橫豎七裏、五裏之地,絕非區區兩千四百貫可以買下來的。隻因那地方太臭了,臭得人跡罕至,都快成動物的天堂了。
楊義還提出了個要求,就是現有的拉糞人不能解散,連人帶牛、車、糞桶全部轉入楊義名下。
隻是在這事上,兩位縣令做的都非常一致,那就是人和糞桶可以給,牛、車不行!
人是請來的,糞桶是請來的人做的,而牛、車是衙門的,也就是朝庭的財產,不能贈送!
最後經過討價還價,萬年縣以三百一十貫、長安縣以三百貫錢的價格,將牛、車、糞桶帶人一同賣給了楊義。
由於衙門需要準備好界碑,和楊義約定三天後再去量地。長安縣橫豎七裏,萬年縣橫豎五裏,需要的界碑自是不能少了。
當楊義高高興興的從萬年縣衙出來,在翻看田契、地契時,卻意外發現了另一張文書。這張文書沒有楊義的印,更像是一張命令,其中的兩個附加條件嚇呆了楊義。
楊義又趕緊翻開長安縣的契約,裏麵也夾著一張額外的文書,楊看了又看,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內容除了縣名、地塊麵積和價格外,其他竟一字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