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程咬金那日從楊義那裏,強行帶回來了一百斤豆芽。
當晚回來,生怕別人不知道他有綠菜似的,每個下人都賞了半斤,樂得府上的人幹活更賣力氣了!
第二天下午,喜歡顯擺的他遍邀好友,搞得跟娶媳婦似的,一共擺了三十桌,這時候的桌子一般坐倆人。席間,每桌都放了一大盤豆芽,樂得這幫殺才大快朵頤。
當程咬金祭出終極法寶——瓊漿玉液時,眾人眼睛都紅了。雖然每人隻有一小杯,但那味道正適合這時候的天氣,那感覺像是喝了什麽仙丹一般,渾身暖暖的。
程咬金邀請的人個個都是沙場老將,個個都是視酒如命之徒。
唐朝人愛喝酒,不管文臣武將,村姑貴婦,黎民百姓。上至皇帝,下至小民,幾乎無酒不歡。
在這個時候,他們所喝的酒,基本上和後世的酒糟差不多,還帶著些甜味。沒有經過蒸餾出來的酒,度數隻有幾度到十來度,跟啤酒沒兩樣。
一碗渾濁不堪的酒,跟喝米湯似的,所以才有人一頓能喝幾斤或者十幾斤。而他們所說的釀酒浪費糧食,也是這個意思。
你想想,一百斤糧食煮成一百五十斤米飯。發酵後也是那麽多的酒糟,能濾出來多少酒?
不到百斤!
如果是用蒸餾法的話,那就不一樣了。一百五十斤酒糟,可以再加幾十斤水進去一起蒸餾,得到的高度酒得有幾十斤,三十來度的酒尾也近百斤。
而且酒水清澈透亮,毫無雜質,清香四溢,濃烈醇香!
這些殺才喝過之後,仍然意猶未盡,一個勁的催促程咬金再拿出來一些。程咬金裝出一副不情願的樣子,拿出了一瓶來,讓這些人競價爭奪,立刻就招來了一片罵聲。
他並沒有按照楊義說的,拿出兩瓶售賣。他還得留下一瓶送人呢,送誰應該就不用說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