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無聲尖叫:101宗大案要案記實錄(第一季)

入獄37年

網上衝浪久了,當再看到一些社會性新聞時,會先不著急做評論,而是“讓子彈飛一會”。因為等個兩三天,事件也許會出現驚人的反轉,原告變被告,受害者即是加害者,而更令人吃驚的是,事件還有可能反轉之後再反轉,真是一切都有可能發生。

但在新聞的評論區裏,大部分群情激奮的網友在第一天時,就已經問候了主人公的全家,更有甚者已經人肉出其家庭住址和工作單位,正拿著棒球棍等在路上。

所以當事態發生無限反轉後,冤枉的主人公個人信息也慘遭泄露。而被打臉的網友們,就像什麽事也沒發生過一樣,轉頭去追下一個熱點了,很少有網友為此道歉,但即便道歉了,也彌補不了二次傷害的結果。

所以在麵對一些煽動性極強的新聞標題時,希望我們的聽眾朋友可以保持理智。不被評論區的“民意”和“主流道德”帶著走,始終保持懷疑的態度來審視這則新聞。至少在沒有看到事件全貌時,能夠保持沉默。

事情發生美國加州的西米穀市,時間是1978年11月11日,警方接到報警,電話中稱鄰居家發生了謀殺案。

案發現場位於該市一條很安靜的街道,此地在城市邊緣,相對偏僻,有的房子背後還有小山丘。

那天淩晨四五點時,突然地打砸聲,驚醒了街上的部分鄰居,由此,警方推測案件大約就發生在那個時候。

等到警方趕到現場時,受害人已經身死,死者是兩人,關係是一對母子,女性死者24歲,名叫朗達,這位女性是一位單親母親,獨自帶著兒子過活,她的兒子名叫唐納德,遇害才時四歲大。

經屍檢證實,女性死者在生前被人毆打和性侵過,死因為窒息,凶器是一種串飾用的繩子。

由於案發在淩晨,當時年幼的唐納德正在睡覺,凶手殺死他的母親之後,幾乎是沒有猶豫,接著就用枕頭悶死了他,而四歲的孩子根本沒有反抗成年人的機會和力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