漸漸地,李狂藥意識到鬧劇不簡單,酒館裏一定有玄機,隻不過李家人還無法參透。萬長青肯出錢買酒館,足見他要找的東西價值不菲,且被李狐藏得非常好。否則,萬長青大可以夜裏翻牆進來找,不必花大錢買間破酒館。李狂藥思前想後,終於站到父親這一邊,不再同意把酒館賣掉。不為和李光輝鬥氣,也不為爭李狐留下的家產,隻為給李家爭口氣。
李狂藥打定主意了,便對大夥喝了一聲,同時目露凶光,叫其他債主都有點膽寒。萬長青暗罵,真糟糕,剛才真該快刀斬亂麻,現在這臭小子肯定起疑了。李狂藥發現萬長青正瞪著他,他也不服氣地瞪回去。可那麽多錢,李狂藥實在拿不出來,總不能把債主們都殺掉。
這時候,酒館就走進來一個女人,李狂藥起先以為又來了一個債主,回頭一望才看見那是丁細細。他們回到中山市以後,分開住了,倆人還沒來得及交談。丁細細徑直走到李狂藥身旁,看到他衣衫被撕爛了,頓時怒火中燒,恨不得也幫他打一架。不過,丁細細隻是拍了拍李狂藥肩膀,對他使了個眼色,暗示讓她來圓場。
隻聽,丁細細聲音洪亮地說:“大家都是來討債的?那好,先把借條拿出來,我一一核對。該還的,肯定一分不少地還回去,大家放心。”
“你是誰啊?”債主們喊道。
“我是李家的親戚!”
李狂藥覺得奇怪,不知丁細細要幹嘛,想要問她,卻被她用手擋住了。其他人聽到這句話,竟有些遲疑了,隻有幾個人拿得出欠條。有的也拿得出來,但欠條規定的還款期限都是半年或數個月之後。丁細細迅速地把欠條看完,精明地盯著那些債主,什麽也沒說就把欠條先遞給李狂藥,然後悄悄耳語了幾句。
李狂藥先是一慌,隨即鎮定下來,大聲道:“欠條我都看過了。隻有兩個人的錢是必須在這幾天還上,其他的不是要過半年,就是沒憑證。要是我太爺爺欠了錢,我們李家人一定還,但都要按規矩辦事。還錢期限沒到的,請先回去,沒憑證的,去找憑證來。如果想留下來鬧事,我也樂意奉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