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汪大勇早早地結婚有了兒子。
婚前,他在城裏的工地打工。婚後,老家的妻子也來到了城裏。
他們夫妻住在安東巷44號的一處普通出租房內。
逼仄的臥室,瘦窄的床鋪,擁擠的空間。
親熱了三五回,妻子就懷孕了。
之後,妻子就不讓汪大勇碰她了,她說那樣危險。
半年多之後,妻子生下了兒子。
汪大勇隻能在他和妻子的中間給兒子留出一個位置。
其實,他有些討厭這個意外出生的孩子。
沒錯,就是討厭。
他和妻子相處的時間本來就不多,現在全部被這個小東西占有了。
他甚至會用很惡毒的比喻形容兒子,就像一團粉紅色的肉。
即便如此,汪大勇還是要半夜起床為兒子換尿布,為妻子倒水,為她們母子忙進忙出。
他極不情願。
畢竟,他也在工地辛苦了一整天,晚上還要做這些事情。
最可惡的是兒子特別愛哭。
明明沒有眼淚,卻總是張著嘴巴,像是在討誰的歡心,又像是和誰在爭寵。
汪大勇心煩意亂,將身子轉了過去。
這孩子就像一個夜哭郎,哭得撕心裂肺。
越聽越煩,越睡越醒。
汪大勇倏地坐起身,抓上一件外套,不管妻子怎麽呼喊,還是出門去了。
02
妻子坐月子,汪大勇沒有經濟能力把父母接過來,又舍不得把妻子送回鄉下,他便辭去了沒日沒夜的工地工作,找了一份朝九晚六的新工作,屠宰廠的分揀工。
辦公室主任錄用汪大勇的理由就是他曾在老家宰過豬,賣過豬肉,也算有相關經驗。
雖然工資少了點,但是多了一些自由時間。
汪大勇隻想把這些時間分給妻子,不想分給那團粉肉,他再次用了這種惡毒的說法。
雖然有過屠宰經驗,但是這份工作和想象中的並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