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犯罪心理檔案(共5冊)

第七章 猥褻之徒

按照局長的指示,各方警力迅速展開行動,葉曦驅車載著韓印先實地考察了案情當中提到的一些方位,接著便趕往最後失蹤的小女孩家。當然這是韓印要求的,他需要更多地了解王虹的情況,因為在他的分析中,更傾向於最後這起失蹤案是一起獨立案件,與前麵五起案件無關。

葉曦問韓印判斷的依據。韓印的解釋是:其一,就目前的案情看,第二起至第五起案件中失蹤的孩子,很可能都是在紅旗東街2路汽車終點站附近的網吧和遊戲廳中被誘拐的,表明那個區域是凶手熟悉的,對他來說是比較舒適的作案區域。另外也體現了他誘拐目標的標準,主要集中在沉迷網絡和遊戲的一部分孩子身上,可能是他和這部分孩子比較容易交流,也易於**。而最後失蹤的女孩,她既不上網吧和玩遊戲,日常活動的區域也主要是在紅旗西街她所就讀的學校和居住地之間,地圖上顯示這個區域距離凶手作案舒適區域有一公裏左右。凶手在自己熟悉的區域接連作案,屢屢得手卻從未被警察逮到,所以他是不會輕易離開這個區域作案的。

其二,2號至5號案件中,凶手作案的時間集中在周六和周日這兩天,應該是這個時間段對他來說可選擇的空間更大,符合他標準的目標比較容易找到。而昨天是周四,與他習慣的作案時間並不相符。

其三,被害人性別不符。凶手在2號到5號連續四次作案中選擇的被害人都是男孩,這意味著男性孩童才是他想要的。韓印解釋到這裏的時候,葉曦立即提出質疑,凶手首次作案選擇的目標也是女孩,這又怎麽解釋?其實這並不難解釋,在某些連環殺人案中,凶手首次作案的目標大多是“機遇型”的,缺乏足夠的心理準備。本案中,很可能那個時候,凶手還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麽,當他對小女孩施以暴力之後,發現感覺並沒有想象中那麽完美,所以他遵從自己內心的感受,把目標轉移到男孩身上。事實也表明,他在男孩身上得到了完全的宣泄和釋放,所以他是不會再回過頭尋找女性目標的。就好像一個吸毒成癮的人,他先後嚐試過搖頭丸、大麻、冰毒,直至白粉,尤其當他吸食過純度精良的白粉之後,先前的那些東西就再也無法滿足他的毒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