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麵已經說過,低檔旅店對於犯罪人具有某種象征意義,且不論到底象征著什麽,總之是令犯罪人內心產生無法抑製的怨恨和憤怒的場所。而此種情緒肯定跟他過往在低檔旅店發生過某種不愉快的經曆有關係,意味著他最初縱火的動機是諸如報複、泄憤、謀害、牟利等比較常見的利益型動機。由此推斷:犯罪人初次作案的目標,也許是有很強針對性的。事實上,從案情上看,犯罪人事先已經準備好汽油作為助燃劑,顯然是有備而來。所以在韓印看來,對於第一個被縱火的興發旅店,除了前期的調查之外,還需要繼續深入挖掘線索。
興發旅店是整個案件中損失最小的,隻是門臉部位的牆體被熏黑了,稍微粉刷過後,便又繼續營業。這家旅店開在一個比較老舊的居民區中,老板是夫妻倆,租用了一棟臨街居民樓下的一個兩層公建。門臉不大,外觀裝修也特別簡單,看起來旅店整體檔次就比較低。周圍有網吧、飯店、小超市和菜市場,位置相對來說屬於該居民區中比較熱鬧的地段。
稍微觀察一下周邊環境,韓印在支隊隊長陳海峰以及一名專案組警員的陪同下,走進興發旅店。老板和老板娘都在,介紹過身份,韓印開始發問:“縱火案發生前有住客和你們發生爭執嗎?”
“沒有。”男老板不假思索地說。
“再仔細想想,時間不必太局限,可以往前再延伸一段時間。”韓印提醒道。
“好像……也沒有。”老板和老板娘麵麵相覷一番,然後齊聲說道。
“投訴呢?有任何針對旅店或者其他客人的投訴嗎?”韓印繼續問。
“應該有吧,不過具體記不太清了。”老板娘遲疑了一下,接過話,“其實投訴每天都有,一會兒嫌沒熱水,一會兒嫌被子有黴味,一會兒又這那的,反正這些人總能找出毛病,我們也習慣了,能解決就解決,不能解決就敷衍過去,總之我們就這條件,價錢也在這兒擺著,倒也沒有因為這些小事鬧得不可開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