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犯罪心理檔案(共5冊)

◎第五章 焚屍慘案

火情並不嚴重,韓印和顧菲菲等人趕到時,已經全然沒了火的影子,甚至連消防車都撤離了。

現場位於江華市液力機械總廠的老廠區內,因整體搬遷,該廠區已荒廢多年,現如今雜草叢生、荒蕪冷落,一條灰白的水泥小路隱沒於野草間,在月光的映照下時隱時現。小路的東邊有幾排破敗不堪的廠房,火其實隻集中燒在這其中的一間廠房裏而已,並未蔓延出來。

臨時架起的照明燈,將現場照得一片明亮。該廠房有近千平方米的麵積,屋頂高度相當於正常房屋的兩倍,裏麵空空****的,中間沒有任何隔斷,隻有幾根水泥柱子支撐著房屋框架。空氣中有很明顯的肉被燒焦的味道,地上遺留著早年工廠生產沾染的黑色油跡,沒有想象中高壓水槍滅火造成的積水。大致在廠房中心位置,一根方形水泥柱上,靠著一具如黑炭般的軀體。

準確點說,死者是被一條粗鐵鏈綁在水泥柱上的,韓印數了數——鐵鏈總共繞了五圈。從身材和器官上不難判斷是一名男性,頭發被燒光了,容貌已無法辨認,身上的皮膚基本呈炭化狀態,沒有衣物纖維附著跡象,說明死者被燒著時是赤身**的,而屍體腳邊的一堆黑色灰燼,應該就是其被扒下來的衣物殘骸。更懾人的是,死者右上腹被剖開,在火的作用下,形成一個黑洞,裏麵的肝髒被整個摘除,在離屍體七八米遠的地方,顧菲菲找到了這塊肝髒並裝到證物袋中。在屍體腳邊,除了有幾攤斑駁的血跡,還有一個被燒焦變形的大塑料瓶,單用鼻子聞就能聞到裏麵有一股汽油味,初步證明凶手使用的助燃劑與先前的案子一樣——是汽油。

陳海峰針對一係列相關情況做過了解後,衝圍在屍體前觀察的韓印和顧菲菲介紹道:“報案人是對麵高層住宅樓的住戶,大概在21點40分,他在家裏上洗手間時,從窗戶上看到廠房裏有火光躥起,便撥打了火警電話。至於犯罪人,報案人表示並未看到。消防隊方麵說,他們趕到這裏時是21點58分,當時火基本已經滅了,隻剩下冒著煙的屍體,由於房屋結構和建築材料不利於燃燒,故火勢沒有蔓延。隨後,他們對現場仔細做了勘查,確認沒有任何起火點後撤走了消防車。先期趕到的巡警詢問了圍觀群眾,沒有得到任何有效線索。另外,工廠大門上的鐵鏈鎖是被專用工具剪斷的,想必犯罪人是有備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