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上午,支援小組和專案組開了個碰頭會,就目前掌握的案件信息做一次初步的梳理和分析。
法證鑒定信息對查找無名屍源和身份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顧菲菲結合著投影儀播放的相關存證照片,首先發言:“三名受害者均係男性,從屍骨特征上推測,年齡大致相近,在22歲到24歲之間。不過由於每個人的機體骨骼發育不同,實際可能會存在1到2歲的誤差,所以我建議把屍源查找的年齡範圍圈定在20歲到25歲之間。
“三名受害者屍骨上均留有不同程度的刺創,具體分布是這樣的:1號受害者,刺創出現在其屍骨第9節胸椎外側,以及第4節腰椎外側部位;2號受害者,刺創出現在其屍骨左側第7節肋骨外側,以及腰椎第10節內側部位;3號受害者,刺創部位則分別出現在左側第6節肋骨與胸骨的結合部位,第12節胸椎內側,以及鎖骨部位。綜上所述:推測受害者均係被銳器刺死的,而且比對創痕顯示,銳器種類相似,很可能來自同一把。當然,骨骼上的刺創,隻是凶器刺穿受害者身體與骨骼接觸造成的,實際的刺殺次數肯定要更多。
“至於死亡時間,我想大家一定尤為關注,我和李法醫也深入討論過。理論上屍體埋於土中2至3年會出現完全白骨化,不過山上水汽大,土地常年濕潤,再加上各種昆蟲噬咬,估計白骨化的時間還可以更早。所以單單從屍骨衍變特征上判斷,隻能說受害者至少已經死亡兩年,但綜合案發現場的實際情況,也就是說有個植物園擴建時間點的因素,那麽死亡時間的考量範圍,我建議追溯到2011年之前。另外,從屍體被掩埋時的衣著碎片上看,基本屬於春夏秋裝的範圍,比較單薄,而且破碎腐爛程度也大致相同,推測掩埋三名受害者屍體的時間跨度不會太大,當然也不排除同時掩埋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