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7點,牟凡在睡夢中被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驚醒。
他披上睡袍,搖晃地走出臥室,由別墅二樓下到客廳。打開門,門外是一眾威風凜凜的警察,為首的正是葉曦和韓印。
葉曦將拘傳證舉到睡眼惺忪的牟凡麵前,冷冷地說道:“由於在餘美芬屍體上發現屬於你的指紋,所以我們懷疑你與她的被殺有關,現在依法拘傳你,請你在上麵簽字!”
牟凡好像剛剛真正從睡夢中清醒過來,他打了個激靈,顫抖著接過拘傳證,衝著四周瞅了瞅,以一副懇求的姿態說:“你們先進來再說好嗎?”
牟凡自顧自走到客廳沙發坐下,低頭盯著手中的拘傳證,怔怔出神。
良久,他把拘傳證放到茶幾上,抬起頭迎著站在對麵一眾警員冷峻的目光,鎮定地說:“我承認前天傍晚去過餘美芬那兒,但我去的時候她已經死了。”
“你和她到底是什麽關係?”葉曦冷冷地追問。
“事到如今我也不瞞你們了,她是我即將出版的小說的代筆。”牟凡用雙手使勁攏了幾下頭發說,“今年1月末,我偶然在街上遇到餘美芬,得知她的境況非常不好,父母都不在了,欠下許多債,而且手中的書稿也沒有出版社願意用。一方麵,我確實想幫幫她,因為她是我第一本小說的出版編輯,算是對我有知遇之恩;另一方麵,我和妻子一直想找個文筆好特別是人品可靠的寫手做我的代筆,這樣既可以減輕我的負擔,也可以加快小說出版的速度。考慮幾天,我和妻子商量了一下,決定以8000塊錢一個月雇用她,她當時也確實山窮水盡了,沒怎麽想就答應了。我給她一筆錢,讓她租住房子,買台電腦,每月按時把錢打到她的信用卡上。
“本來我們商定好,這個月2號她要把她負責寫的那部分書稿傳給我。但當天我給她打了好多電話她都不接,後來就關機了。再後來,我在QQ上留言,給她發郵件,她也不理我。我擔心她思想有什麽變化,會把代筆的事情捅出去,隻好上門去找她。她先前給過我一把出租屋的鑰匙,我打開門後,看到她躺在浴室的地上,順手摸了下她手腕上的脈搏,發現她已經死了。隨後,我取下電腦硬盤,拿了她的手機,又抹掉一些指紋就走了。事情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