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眾警員隨出租車車主來到王立民租住的地方,是在一個殘舊的居民樓裏,雙南向的房子,一室一廳的格局,客廳連著陽台。
房間裏很亂,雜物隨意堆放,衣物和食品包裝袋扔得到處都是,家具也又髒又破,整個屋子散發著一股腐朽難聞的異味。
現場勘查隨即展開:房間中客廳東北角,放有一把帶靠背的木質椅,椅背上有清晰可見的繩索摩擦痕跡,同時在椅背上還發現兩處血跡;臥室內有一張單人木板床和一張鋼絲折疊床,在木板床下發現一捆繩索、女人衣物、兩部手機和兩個女士錢包。女士錢包中都裝有身份證,分別屬於王月和在棚戶區化糞池中發現的女受害者薛燕,鑒別兩部手機號碼,也屬於這兩名受害者;緊接著衛生間裏也有發現,雖然地麵被清洗過,憑肉眼看不出可疑,但噴灑過“魯米諾”試劑之後,地麵上顯現大片血泊殘留跡象;最觸目驚心的證物出現在外陽台,在陽台西南角擺放著一個直徑為40厘米左右的大鋁鍋,外側可見血漬,打開鍋後發現裏麵放有鋼鋸弓、鋼鋸條等,在鋸弓上有明顯的人體組織殘留。鍋內乍一看還有一件馬甲,待勘查員仔細再看,發現馬甲上縫線粗陋,材質上還有細細的毛孔……啊!那竟然是一件人皮馬甲!難道是用薛燕的人皮做的?
現場勘查結果顯示,王立民租住的房子即拘禁以及殺人分屍第一現場,薛燕和王月均死於王立民與寧世豪之手,整個案件的真相似乎觸手可及。但因凶手出逃,受害者身亡,一時間死無對證,諸多疑問無法完全了然。
韓印又細致地將案件細節梳理了一遍,俯瞰全局,運用他縝密的邏輯思維能力,漸漸理清了案件的整個脈絡:
王立民與寧世豪是獄友,又因是老鄉,關係自然極為密切。一係列證據表明,二人應該在服刑期間便謀劃以私家偵探身份做掩護,以幫助女性當事人調查配偶婚外情為誘餌,誘騙經濟條件優越之女性單獨會麵,進而劫財殺人滅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