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犯罪心理檔案(共5冊)

第七章 殺戮證明

這是一起超常規的案件——凶手作案後,用受害人的宅電打通該係列案件主辦刑警的手機親自報案,於是當警方迅速通過電話登記的地址,找到位於富平區錦華路196號3單元501室的犯罪現場時,看到的是遍布血漬的房間,以及近乎被五馬分屍的死者。

犯罪現場集中在房子的客廳中,這是一個通常意義上被稱作明廳,也就是帶窗戶的客廳。一進來,窗戶上是拉著窗簾的,待韓印將之拉開後,一縷斜陽隨之悠然透射進來,客廳裏頓時更顯血紅奪目了——地板、牆上、沙發、裝飾櫃、窗簾等等,無一不被鮮血抹紅。同上兩起案件一樣,受害者係一名中年婦女,在她家中找到的身份證顯示她叫劉紅岩,她的衣物被撕成碎片散落在周圍,全身**披散著長鬈發滿麵汙血地仰躺在玻璃茶幾旁,再準確點說隻是一個連著頭顱的軀幹躺在血泊之中,脖子上係著紅布條,四肢被砍掉,隨意扔在兩邊,上身被整個剖開,心肺等內髒器官被切割掉,明晃晃地擺在茶幾上,大腸被生生扯成幾段,有的甩在沙發上,有的掛在電視上……

“凶手刻意把現場布置得如此血腥,想必是有意要讓咱們見識一下他的能力。也許通過網絡與其接觸,真的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先前的擔憂似乎被印證了,韓印的語氣多少有些自責。

“你是說因為咱們在網絡上的‘挑逗’,他才有這麽強烈的表現欲望?”劉隊咧著嘴四處打量著問道。

“未必,我覺得他更像是被受害人激怒了!”顧菲菲接話否定道,然後把受害人的腦袋特意向後撥弄一下,露出脖子上的刀割創口解釋說,“你們看,這個刀創很淺,並沒割斷動脈,而且整個現場沒有拖拽的血痕,反而有很多滴落形態的血跡,尤其是從門口到茶幾這麽一段距離。我剛剛稍微測量了一下,血滴直徑大致相同,表明當時死者的出血點距離地麵的高度至少要1.2米,很明顯凶手從背後的一刀,並沒有形成致命一擊,於是受害人慌不擇路,從門口逃向客廳窗戶前,想要向外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