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舊案
功成名就對每個人來說,都是要付出一定代價的,黎東南也不例外。
當年開KTV的時候,為了生意,也為了行業規矩,凡是來捧場的朋友,他都要過去敬酒表示感謝,敬捧場的朋友,還得敬捧場的朋友的朋友,一喝就是一圈,一喝就是一晚,一喝就是一年又一年。
後來他開酒店,做其他生意,也好不了多少。要擴大人脈,要跟別人搞好關係,都得喝酒。人在這社會摸爬滾打,很多情麵都抹不開,經常得委屈著自己。所以,後來他的身體很不好,百病纏身,深受折磨。
有天他看著自己打下的一片江山,看著自己擁有的萬貫家財,想著有再多的錢沒命花,又有什麽意義呢?從那一刻開始,他把惜命放在了第一位。
他開始注意運動,注意飲食,千方百計地養生。他吃的肉都不在市場上買了,專門找那些農民養的牲畜;蔬菜也一樣,必須是農民種的。貴點沒關係,東西好就行,畢竟他不缺錢。另外,他還養成了一個很特別的愛好——狩獵。
狩獵於他來說,有兩大好處:一是於叢林裏獵殺野物,運動得酣暢淋漓,很有樂趣;二是那些獵殺而來的野物,味道鮮美,營養豐富。所以,他每個月都會去鄉下的山林裏狩獵一兩次。
每次去都是五個人,分別是夏東海、吳國晉、曹連城、趙飛虎和他。因為他們五個人是喝過血酒、拜過關二爺的兄弟,發過誓要有福同享有難同當。而且,他們在白山縣都算富甲一方的大佬。這是他們自己的圈子,不讓外人參與,幾人一起狩獵也是加深兄弟感情的一種方式。
就在一個多月前的某天,夏東海很興奮地說他發現了一個狩獵的好地方,在五穀村,山高林密,野物肯定很多。
“五穀村算什麽山高林密,那裏的山比土丘好不了多少,樹都砍得差不多了,也就那樣吧。”黎東南不以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