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錢宅後,雖然已經很晚了,但錢香穎和姣珠依然在等我們,目的卻隻是為了親自給我們安排房間而已,姣珠負責帶小鈴和娜拉,我當然是穎兒負責,至於袁媛聽她們說一回來就帶去了給她安排好的房間,這會兒估計也睡了吧!
剛來就遇上些麻煩事,真是愁死我了,都不知道明天該怎麽辦?雖然辦法是有了,但實施起來還真難搞,關鍵是誘餌不好弄,弄個普通女孩?我怕有個萬一,找個有資質的反而更難,旦凡有資質的都會被當心肝寶貝養著,誰會沒事把自己的小心肝拿去冒險?
這一想就讓我想到半夜才入睡,最終決定還是先搞錢吧!畢竟不能一直給別人添麻煩,而且有句話說的好,錢不是萬能的,但沒錢是萬萬不能的!
何況司馬文這事也不是一天兩天就能搞定的,關鍵在於隻是聽別人的一麵之詞,所述事實還得親自去考究,我的宗旨是不能冤枉每一個好人,額——仔細想想他也不是什麽好人,隻要認證符合他徒弟實名舉報所述,那他死定了!
不開玩笑,我生平最恨兩種人,拐賣人口和變態,這拐賣人口就不用多說了,買賣同罪!為了自己的利益搞得別人家破人亡,妻離子散!該死!
就變態來說,你們聽我聽我解釋,我覺得惡意殺人和強製淩辱才屬於變態,二者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施虐,這些人心理上就有問題!
但我們的社會竟然還有人為他們發聲的?美其名曰人道主義?啊呸!他們也配做人?豬狗不如的東西!受害者不是人?這些畜生就是人?什麽邏輯?
知道為啥我要健身嗎?除了能強身健體外,以後誰跟我講這些人有人道,我絕不跟他比比,直接耳刮子伺候,打得他媽媽都不認識!
而好色我認為純屬正常,但還是有人把它歸類為變態,試問人不好色你哪來的?你們要明白這樣一個關係,強奸犯雖然好色,但好色的不一定是強奸犯!自古以來,陰陽結合叫什麽?說好聽一點叫傳宗接代,說白了其實就是好色!即便你放棄傳宗接代,但你依然好色,就是這麽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