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大龍嚷嚷著累了,吃過晚飯,他就早早睡下了。
我和師父一時沒有睡意,就下樓閑逛。
“您有什麽打算嗎?”我問師父,“現在看來,繼續留下來的意義不大,或者說,根本沒什麽意義了。”
“為什麽這麽說?”師父邊走邊問。
“鄭金麗已經承認董維元就是周姨的孫子了,我們也沒有更多證據證明鄭金麗甚至董新良就是殺人誘拐的凶手,為什麽還要留下呢。”
“還記得米佳雄的案子嗎?”
“當然記得。”
“當時,我說過老隊長王強提出的蛛網理論,在案件偵破之前,每一條看似無用的信息都可能成為通往蛛網中心的關鍵。”
“可是,在米佳雄的案件中,還有梁曉茹的屍骨作為案件的突破,在這個案件裏,除了周姨的屍骨和部分證人的筆錄,我們沒有可以依靠的東西了。”
“你為什麽斷定在這個案件裏,隻有周姨一個人受害者?”
“您是說,董新良和鄭金麗還殺過其他人?”我反問。
“正因為我不確定,所以才要好好查一查。如果董新良和鄭金麗確是殺害周姨的凶手,就說明他們在處理重大問題的時候容易走極端,會選擇諸如殺人的方式解決矛盾。因此,當他們再次遇到類似問題的時候,仍舊會選擇同樣的處理方式,比如殺人。”走著走著,我們就走到了十字路口,“查查看吧,就算查到最後證明了董、鄭沒有嫌疑,也算是一種案件的進展吧。”
師父說留在蒲城縣繼續調查。
在對董新良生前的生活軌跡以及鄭金麗、董維元母子的生活軌跡進行摸排調查後,我們基本掌握了鄭金麗和董維元母子的生活狀態。
二十五年前,董新良夫婦回到蒲城縣不久,又離開了這裏,去了周邊縣市打工。
十五年前,董新良酒精中毒去世,鄭金麗帶著董維元從周邊縣市回到了蒲城縣,一邊打工,一邊繼續供董維元讀書,母子二人在蒲城縣城東租了一處民房居住。